最近三年持續的有機會作「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的評審,因為持續,累積了一些只作單屆評審較不容易有的經驗。
首先,今年入圍的五篇中篇,都是來自中國大陸,讓評審們的確稍感不安。
紛紛問出:
台灣作家是否缺乏寫作較長篇幅的能力?
我最近有機會編選年度小說,再加上作為國內兩個大型長篇文學獎評審,得到的答案是:
台灣作家實在不缺寫作長篇的能力。
短篇小說亦常有佳作,比如最近這幾屆的新人獎,台灣作品的實驗性與創新,常令人驚豔。
但為什麼到了中篇就較遜色呢?
定位為三萬到七萬字的中篇小說,是不是個較難掌握的形式呢?
我得要以我自己的經驗作最實際的、我能掌握的分析:
我的小說《殺夫》,事實上也只有七萬字,是當年聯合報中篇小說獎的上限字數。這篇小說現在有十幾個國家的翻譯,我以為理由之一是:
字數不是太多,也就是篇幅不是太長。
七萬字的《殺夫》,使它讀來不至太費時間,對現代世界性的讀者來說,會是個容易接受的長度。
與國際文壇相關的人士,相信都會有這樣的共識:
十萬字中文大概是較容易接受的長度,因為它翻成外文時,常常會有更長的篇幅。
而且,精裝版出完後如有機會作平裝版,它的厚薄大小,也容易攜帶及閱讀。
讀者不要以為我是市場、讀者導向,來「教壞囝仔大小」。我只是實際的來談一些問題。
便來到了關鍵點。對中國大陸的作家,動輒寫數十萬字的長篇,中篇於他們,可能只不過個「稍長的短篇」,尤其如果三、四萬字,更是容易。
但對要不寫長篇、要不寫短篇(國內的文學獎是不是也朝向這兩方面,只有聯合文學的新人獎是中篇),台灣作家,可能會發現這三到七萬字不長不短,不易掌控。
再者,由於評審規章的限制,有的中國大陸來參賽的作者,早有長篇出版,算是熟手。但由於認定的標準,仍可以作為「新人」。
而台灣的「新人」,就可能不會是已有長篇出版的「新人」了。
另個有趣的面向是:
這「中篇」的長度,很可能也是香港作家擅長的形式。因為社會文化的影響,香港作家寫長篇或不易,但都會型的生活,可能適合精準的中篇。
也就是說,香港作家寫中篇,就如同一個較小規模的長篇。
而大陸作家寫中篇,就如同只是一個較長篇幅的短篇。
偏偏是台灣作家寫中篇?
有點不上不下。
或者,另個可能是,由於台灣的文學獎要不就是長篇要不就是短篇,以至不容易鼓勵台灣作者朝此發展?
提出這個問題,絕不是鼓勵創作者如何「綁架」文學獎,朝可能的得獎方式去努力。
而是,我個人的看法是,精準的中篇,其實是值得發展的一種型式呢!
作者簡介
李昂,本名施淑端,台灣鹿港人。中國文化大學哲學系,美國奧立崗州立大學戲劇碩士。著有小說《花季》、《愛情試驗》、《她們的眼淚》、《殺夫》、《暗夜》、《一封未寄的情書》、《迷園》、《北港香爐人人插》、《禁色的暗夜》、《看得見的鬼》、《花間迷情》、《鴛鴦春膳》等。二○○四年獲法國文化部頒贈最高等級「藝術文學騎士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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