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丁與ShinYa都是個人才。差別在於丁丁已經是在網路上被眾網友稱為人才的卡通人物,另一位ShinYa,則是在我公司裡即將成為真人才的創意設計人員。雖然成為人才的方式與順序不同,但是「人才就是人才」這件事情,卻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您在網路上利用「丁丁是個人才」這6個字在Google查詢,可以查到一堆以天線寶寶為主題的「天線無雙」Kuso(惡搞)漫畫,如果再用「丁丁+斯巴達」查到那個以斯巴達電影為場景的Kuso影片,我想您更會同意無論丁丁是否真是個人才,但是創作這些Kuso的傢伙肯定是人才。
可惜的是,作者很謙虛地沒有將網址或大名放在作品上,我也沒花時間去查詢那些讓我快樂一整天的漫畫來源是誰。因此,雖然「丁丁」這位天線寶寶因為這些Kuso更出名了,但是真正的人才卻沒有獲得很好的曝光。所以目前為止,在行銷上來看,可以被行銷的產品還是那些Kuso影片,而不是那位作者;而我卻一直希望看到這些高手把自己包裝為產品。
細數網路上以漫畫或Kuso出名的,有前幾年的阿貴、訐譙龍,近年的彎彎,這些人才都能透過網路,把自己的創作轉換為實際的產品與利潤。但我看過很多被埋沒的人才,由於不懂得經營自己的知名度,所以就這樣鬱鬱不得志,終其一生。ShinYa是我公司的新同事,原本應徵的職位是「網頁與平面美工人員」,但是有一天ShinYa跟我說「老闆,我能不能不被稱為『美工』?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我是一個『設計』或者『創意』人員。」那一天開始,我就知道ShinYa絕對是個人才,因為她知道如何定位與包裝自己,所以在面試的時候,ShinYa談到薪資是採用主動的方式直接提出她希望的數字,更是沒有讓我太驚訝,因為真正的人才的確應該知道自己值多少錢。
記得2003年我開公司時,一天,我的恩師帶著一位學長到我那10坪不到的小辦公室,要我把公司結束,跟著他到一家電視購物公司的網路部門擔任主管。當時我問學長,月薪有沒有6位數?答案是沒有。其實我開公司第1個月的利潤就已經有6位數了,在這樣的考量下,我當然選擇拒絕他,因為我認為自己是個人才。
到今天我還是常常自問,如果有人願意請我去當總經理,我應該開價多少?每次跟我內人討論這個問題的結論,都是繼續安分的開自己的公司好了,因為每月5、60萬的薪水要求,是不會有哪個公司的董事長願意支付的。
很多搞創意的人卻不懂得自我行銷,是很可惜的,因為對消費者來說,創意是被行銷出來的。如果你看過《你的行銷行不行》這本書,應該會對書中的插畫留下很深的印象,插畫作者是我公司前任的美工人員「小羊」。小羊是不是個人才?當然是!因為一個剛進公司,連繪圖軟體都不會用,卻可以透過電腦繪圖製作漫畫,而且在一本書的封面掛名的才子,當然是個人才。但小羊碰到了一個可以出書的機會,所以相對於他所有同學來說,他也碰到一個好老闆。
但是類似丁丁是個人才這種已經在網路上爆紅的漫畫,卻沒有能在作品上看出作者是誰的案例,如果發生在你的身上,那你這個人才是永遠不會被放在正確的位置的。所以你想跟丁丁一樣,是個虛擬的隱形人才嗎?還是跟ShinYa一樣,是個以積極主動的行為,證明自己是真實存在的人才?
(作者現為網路通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台北市信義扶輪社社員,著有《你的行銷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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