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問30世代,陳怡利、蘇陳端、顏百聖,是何許人也?恐怕沒有多少人認識。
但是如果提起他們的另一種身份:女王、貴婦奈奈、海豚男,網路世代肯定不陌生,因為他們是台灣當紅的明星部落客!
今年,台灣網路界最引人矚目的現象是,這批年約30歲上下的部落客,紛紛起身走出虛擬世界,在現實生活中化身為出書的作家、幫產品寫推薦文的代言人、替記者會活動站台的嘉賓、各大校園座談會的主講人,甚至是接電視通告上節目的明星,大舉搶占媒體版面。
尤其,打扮入時、談起愛情嗆辣如台版《慾望城市》女主角凱莉的女王,去年從月薪3萬多元的百貨公司企畫、化妝品公司公關變成專職的部落客作家,她表示現在出書版稅加上活動代言等,年薪可達300萬元!有心理諮商師執照,當過大學助教、電視台企畫的貴婦奈奈,也擺脫4萬元月薪,出書和演講、代言,每月為她帶來近10萬元的收入。
明星部落客不論是文字幫或圖文幫,暴紅之後的言論影響力、明星光環,以及隨之而來的周邊商機,令人豔羨;回家寫部落格,在網路世代眼中,似乎是個低成本又機會無窮的新興轉職模式。
目前第一名的彎彎部落格流量累計高達一億四千多萬人次,但台灣的「部落格經濟體」成形了嗎?「職業部落客」(professional blogger)真的可以算得上是第366行了?這些明星部落客究竟如何「宅」出一片天?
部落格淘金熱浮現
加州網路公司Six Apart副總裁勒穆爾曾指出:「部落格是一種革命,是業餘者的復仇。」
不過談「復仇」太言重,說「反撲」倒是不為過。早年的個人網站、網路新聞台,是文化先驅、騷人墨客抒發己見的空間;到今日web2.0時代,部落格技術門檻低,只要會寫字、會上網就能開設部落格,並利用分享、訂閱的機制,如滾雪球般地以等比級數的速度吸聚人氣,創造一呼百應的力道。
部落格宛如小型的個人線上出版系統,當人人都能低成本、低門檻地以文字圖畫創作,展現自我風格、經營個人品牌;部落格無疑就是「素人」也能被挖掘,暴紅變明星的最快管道。而且,部落格做為一種新興媒體,還真的可以賺到錢!
根據權威部落格搜尋引擎Technorati今年發佈的最新調查報告指出,目前全球主流的部落格都有放置廣告生財,年平均收入為1800美元(約新台幣6萬元);至於每月訪客超過10萬的高人氣部落客,年收入更在6000到75000美元(約新台幣20萬到248萬)之間。
網路上人稱「六先生」的知名部落客兼網路觀察家劉威麟便提到,美國知名的TechCrunch部落格,每月可以靠廣告收益賺進8萬美元,「剛好是我以前在美國工作的年薪。」他在怦然心動之下,2006年決定開始寫部落格。
「2006年,恰好也是台灣部落格大興的關鍵年,一票部落客趁勢走紅。」劉威麟觀察指出,當年奇摩收購無名小站,Google的網路廣告系統AdSense年底進入台灣市場,出版社開始找上部落客出書等等,部落格的商機與效應開始顯現。
Google台灣公關許佳齡解釋,只要部落格加入AdSense成為會員,系統自然會置入與部落格屬性相關的廣告內容或文字連結;部落客無須透過網路廣告商仲介,便能守株待兔視網友的廣告點擊率收取佣金。
尤其,當台灣的資深部落客艾瑪在媒體上暢談,她拿到Google新台幣1萬元的廣告收入支票時,「等於正式宣告部落客可以獲得自主廣告收入,有賺錢的商機。」國內專營部落客廣告聯播BloggerAds的達摩媒體行銷總監許景泰強調。
「Web2.0像打群架,是集全球的業餘小腦,成為一個專業大腦。如何在這些業餘的部落客裡面淘金,是包括BSP(部落格平台)、出版社和企業都開始思考的。」學學文創志業社群經營長、也是知名企業部落客的查理王強調。
他指出落格的社交網絡,能有如海星組織般傳播複製企業行銷、品牌訊息的特質,已使企業端開始設立「社群經營長CCO」(Community Chief Officer),網路廣告中介商如達摩、Google AdSense、雅虎奇摩關鍵字行銷等,明星部落客也出現了「經紀人」的需求等,部落格的未來商機無限。
部落格經濟體尚未成形
儘管部落格可以生財,但是,真能賴以維生,養活一個職業部落客嗎?
「其實在台灣,部落格廣告只能當作賺零用錢,不能當薪水,也只有少數的主流部落格開始賺錢。」許景泰打趣比喻,據達摩觀察,台灣高人氣部落格的平均月廣告收益,約在3000、5000元左右,「只能靠部落格賺點買菜錢、喝咖啡的錢!」
他解釋,市場規模是關鍵,國外的CPM(cost per 1000 impressions,每千次曝光計價)可高達一兩百元,台灣每千次曝光(停留十秒算是一次有效曝光)較低,約30元;再者,台灣多數企業對於網路與部落格廣告的模式與效益,還是處於一知半解的狀態,自外於web2.0時代的「沙漠化」程度,令人捧腹。
許景泰笑說,承攬無名小站的廣告業務時,他有次去拜訪傳統產業的老闆,自我介紹之後,企業主竟然大罵說:「『無名』你還敢來喔?等你有名了再來吧!」令他當場傻眼。
「台灣企業太笨了!」查理王分析,高人氣部落格每日動輒近10萬人次的流量,比起多數中小企業等工商網站每天2000人次的人氣,「隨便一個部落客也贏你!」他說,更別提報紙廣告,一天登3萬元的報紙廣告,還不如拿去砸在知名部落格上一個月。
「台灣的部落格經濟體,尚未成形,所以國外的部落客可以純然靠部落格維生,台灣的部落客得靠其他的『口袋』!如實體的出書、廣告活動代言等等,才是商機落袋的地方。」查理王認為,「在台灣,部落客只是利用部落格的媒體功能,做為曝光平台,降低成名的相對進入障礙與成本罷了。」
的確,虛擬世界的影響力,還是得靠實體的媒介加持,魚幫水、水幫魚才能發威。女王表示,去年出了兩本書之後,讓她的部落格人氣更為飆升,電視節目、記者會活動的邀約接踵而來;她平均每月可進帳15至20萬元,主要便來自於版稅、專欄邀稿與演講、活動出席費;甚至有旅行社付錢請她出國玩,只要她回來在部落格上發表旅遊心得,生活變得多采多姿!
貴婦奈奈亦坦言:「部落格只是我的履歷表,一種交通工具,我的目的是作家或學者。」擁有心理諮商師執照的她指出,部落格是讓人完整了解她的思考脈絡與說故事、編輯下標等能力的「履歷表」,讓她得以接觸各種到大專院校授課、演講或寫書的機會。
對以畫王建民Q版圖文走紅的美編海豚男來說,由於部落格的展示及「過濾」功能,業主都是看過部落格,了解他個人風格,才找上門的。「所以現在打電話來,說要找『顏百聖』的案子,我都不接了!」因為海豚男的身份,讓他更能「做自己」。
部落格雖非當下能立即「兌現」賺大錢的生財工具,卻是比其它媒體更適合彰顯個人的態度、價值和美感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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