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若.托賓接掌漢蒙航太公司執行長的第一天,就開始明查暗訪公司高層的賄賂傳聞。然而,就算她的前任確實有違法行為,漢蒙的高層主管也不會對她坦白說明。雪若有些猶豫,不太敢聲張這件事,擔心如果查無實據,自己就會聲名掃地。
究竟這位新任執行長應不應該進行祕密調查?這個案例取材自企業驚悚小說家約瑟夫.芬德的新作《權力遊戲》,並由五位專家發表評論。
哈利.布蘭登專精國際企業情報,專門協助企業調查棘手的醜聞疑雲。他指出調查行動必須仔細檢視相關資料,並策動熟悉內情的人士吐露實情,才能夠確定有無違法情事。布蘭登承辦的案例中,大約只有四分之一是虛驚一場,其他四分之三案例都能查出罪證。
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克里斯多福.庫巴希克與詹姆斯.康米,根據他們自己在航太業工作的經驗,建議雪若先與公司負責倫理事務的副總裁商談;如果漢蒙沒有設立這個職位,也可以找內部稽核部門的主管。無論後續事態如何發展,雪若都應謹記自己的首要目標:讓公司上下明確知道,只要有人涉及不法,她就會追查到底。
艾瑞克.克萊恩是卡登穆欽羅森曼法律事務所的合夥人,擔任多家企業與企業董事會的顧問,他提出一個主要原則:妥善處理過程,而非危機本身。他說,首先,雪若應了解漢蒙以往如何處理倫理事件,然後評估自己的法律責任,衡量調查行動的利弊得失。
威廉.裘伯是EMC資訊公司副董事長,他主張雪若應該向漢蒙董事長請益,這位董事長不久前才禮聘她接任執行長。如果確定要展開調查,最好是委由外界的律師負責,雪若不應該繼續投注心力追查不法情事,以免影響執行長的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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