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亞平下台了,她是八年半來第八個被換掉的新聞局長,是十二年半來第十四個被換掉的新聞局長。
這是台灣撤換率最頻繁的政府首長,其撤換率及任期之短堪稱舉世之冠,全世界沒有哪一個官員的下台人數,在短時間內如此漪歟盛哉。
其中除了政黨輪替、政府換班而必須去職的(趙怡、謝志偉)之外,其他皆為同一個政黨執政而遭撤換,甚至在閣揆不變的情況下也遭撤換。在一九九六年到二○○○年之間被撤換的多半是另有重用(蘇起、李大維、程建人),尚非起於受到爭議,但二○○○年以後被撤換的除了一兩個例外(鍾琴、黃輝珍),其他都是爭議不斷,包括這次好像「另有重用」的史亞平在內。
足以證明,這是一個容易受到爭議的職位。
容易受到爭議的原因在於,它的中文名字叫「新聞」局。
台灣在新聞已經解放的時候,竟然還有一個這樣的局!
早年政府部門設置這樣的局,撇開其他冠冕堂皇的理由不說,它就是與執政黨的文宣部門一樣,構成執政當局管制新聞與言論自由的雙翼,挾情治單位之力進行箝制,即使有時候技巧上顯得高明,但仍不脫笑面虎的本質。
說穿了,它就是一個工具性的角色∣∣執政者的御用工具。本來它早該在民主解嚴之後同步撤銷,與戒嚴時代一起走入歷史。但儘管撤銷之議不絕,政黨輪替兩次,至今未見付諸行動。
台灣的民主改革往往祇限於形式。以選舉來說,選舉的行為是充分具備了,但選舉的制度、品質、內涵還有諸多不如人意之處。同樣地,言論與新聞自由的形式已充分彰顯,但由於業者的專業倫理難免受非議,使得掌權者的不當對待態度似乎更加振振有詞。
在這樣的情況下,沒有拿到權力的人對新聞局有看法,但一旦拿到了權力,便發現新聞局是個好用的籌碼。
媒體的通性是烏鴉,唯有監督執政才配稱為媒體。但「聞過則喜」這回事,基本上很難存在於權力者真正的信仰當中,面對媒體扒糞式的報導與批判式的表達,掌權的人很自然便將眼睛投注在新聞局的身上。由於有新聞局的存在,這一切便都成了新聞局的責任,它是政府與傳媒天生矛盾的焦點,新聞局長彷彿必須要有所行動,才堪稱負責。
況且,新聞局還是幾個主要公營媒體的「業管機構」,以及一度竟擴大權力,統籌政府部門的媒體廣告預算。對於不自愛的人來說,這類涉及人與錢的權力,更成為宰制媒體的利器,藉此表達對媒體的態度,不時便發生將新聞專業踐踏於腳下的事件。
新聞局傳統上是個工具,即便在解嚴之後,它的繼續存在也仍然保持工具本色,輪替後的政黨找來的新聞局長,多半不是從傳媒的淵源與風評上做考量,乃是一味滿足於本身的工具需要。而二○○○年以後的新聞局長,給人很深刻的印象就是,他們之中高比例的人甘為工具到不顧觀感的地步,在在充分證明,它是我們這個社會不需要也不歡迎的機構。老實說,一個首長撤換率如此高的機構,豈不表示它已毫無存在的價值嗎?
程建人擔任局長的時候,主動廢除了出版法。局長廢法而自縮權力,是文化偉業,歷史壯舉,至今受人稱道。撤銷新聞局擬議已久,作法俱在,端在為與不為。蘇俊賓青年俊彥,夙有不拘一格之美譽,他能不能效仿程建人的氣魄,做一個把新聞局廢掉的新聞局長?願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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