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文章

沒有軍、公教、勞、農保的人注意了!》教您搞懂「國民年金」

採訪撰文╱林嬪嬙    

Q1:什麼是國民年金保險?如何申請及繳款?



A:國民年金是針對年齡在25〜65歲的國民,在沒有參加軍、公教、勞、農保期間,必須參加的一項新的保險制度。只要繳費到65歲,每個月都可以領取老年年金給付,一直到身故為止。



民眾不需要向勞保局辦理加保手續,只要符合資格,勞保局會主動每兩個月寄一次繳款單通知您,您可以採三種方式繳款:(1)到金融機構或郵局辦理保險費自動轉帳代繳;(2)拿繳款單到金融機構或郵局櫃檯繳款;(3)拿繳款單到便利商店繳納。

國民年金是針對年齡在25〜65歲的國民,在沒有參加軍、公教、勞、農保期間,必須參加的一項新的保險制度。





Q2: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每個月要繳多少保費?



A:國民年金保險費=月投保金額(基本工資17,280元)×保險費率(6.5%)



依此公式計算,保險費每個月為1,123元,但民眾只需負擔部分比率的保險費,其餘都由政府補助;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低收入戶的民眾,則完全不用負擔保險費,全部都由政府補助。詳細說明如下:



◎一般民眾:自付60%,所以每月需繳674元。



◎身心障礙者,繳交金額如下:



(1)重度以上全免。



(2)中度繳30%,為337元(一般民眾的1/2)。



(3)輕度繳45%,為505元(一般民眾的3/4)。



◎低收入戶:全免。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繳交金額如下:



(1)未達當年最低生活費1.5倍,繳30%,為337元。



(2)達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繳45%,為505元。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需向戶籍所在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認定,縣市政府會將資料提供勞保局,直接辦理保費減免,民眾不必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最低生活費標準以各縣市政府公布為準,民眾可洽詢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內政部網站(http://sowf.moi.gov.tw)也會定期公布各地區最低生活費標準,民眾可上網查詢。



Q3:國民年金保險vs.勞保,那一種對民眾有利?



A:民眾不要為了加入國民年金保險而放棄勞工保險,因為不管怎麼算,勞保一定比國保有利。而無論參加勞保或國保,一切都要依照規定參加,也就是有工作的時候參加勞保,沒有工作或勞保的時候則參加國保,不能任意選擇。



Q4:滿65歲每個月可領多少年金給付?如何計算?



A:年滿65歲的被保險人或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者,得就下列A、B兩種公式計算,擇優請領:



A式=月投保金額×0.65%×保險年資+3,000元



B式=月投保金額×1.3%×保險年資



◎案例一:以加保11年,年滿65歲計算。



(1)以A式計算:17,280元×0.65%×11年+3000元=4236元。



(2)以B式計算:17,280元×1.3%×11年=2471元。



◎案例二:以加保30年,年滿65歲來計算。



(1)以A式計算:17,280元×0.65%×30年+3000元=6370元。



(2)以B式計算:17,280元×1.3%×30年=6739元。



由上述案例可知,加保11年,以A式計算領得較多;加保30年,則用B式計算領的多。所以年資短的時候,以A式計算請領較划算。



不過有以下情況時,只能以B式計算:



(1)在64歲至65歲期間,或領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前一年期間,有保險費未按時繳納情形。



(2)同時領其他的社會福利津貼。



(3)有10年以前的欠費。



(4)有領過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



(5)在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實施以後,領了超過15年的勞保老年給付。



(6)在勞保年金實施後,領了勞保的老年年金給付。



Q5:國民年金除了年金給付之外,還有其他給付(如勞保的婚喪喜慶、職災、傷殘等)嗎?



A:國民年金給付,除了有老年年金給付,還有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共四種。



身心障礙年金─計算公式:月投保金額×1.3%×投保年資。例如加入國保10年,不幸因故致重度身障,每月可領:17,280×1.3%×10年=2,246元,該計算的年金金額不足4000元,此時被保險人若無以下情形,可按月申領基本保障4000元:



(1)有欠繳保險費期間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2)發生保險事故前1年期間,該期間的保險費有應繳納而未繳納情形。



(3)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



喪葬給付─月投保金額×5個月。



遺屬年金─被保險人死亡,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者死亡時,遺屬可以申領遺屬年金,給付順序為:(1)配偶及子女。(2)父母。(3)祖父母。(4)孫子女。(



5)兄弟、姐妹。



Q6:被保險人若同時符合國民年金保險兩種以上年金給付條件時,可否同時請領?



A:不行。被保險人若符合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國保開辦前已是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而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者所領的年金)、老年年金給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國保開辦前已滿65歲者所領的年金)或遺屬年金給付等兩種以上給付條件時,只能選一種請領。



例如:王小明在加入國民年金保險後第15年,因發生車禍導致重殘,開始領取國民年金保險的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但到他65歲時,他也同時符合老年年金的請領資格,這時候他可以選擇繼續領身心障礙年金,或者是改領老年年金。在他領年金的期間,如果他同樣參加國民年金的太太因病過世,王小明也符合遺屬年金請領條件,但王小明只能在自己的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老年年金給付及太太的遺屬年金三種年金給付中,擇優領取一個年金給付。



Q7:如果暫時失業也要繳國民年金保費?而將來退休後要如何與勞保分開計算?算法如何?



A:即使失業一天,還是要加入國民年金保險,並繳納保費,但勞保與國保因為是不同的社會保險,所以保險年資要分開計算。換句話說,以後許多民眾可能會同時擁有勞保年資和國保年資,有工作時參加勞保累計勞保年資,沒工作時參加國保累計國保年資,等到符合各個保險老年年金的請領資格時,再分別依照勞保和國保的規定,計算可以請領的老年年金金額。



Q8:父母想早點為家中小朋友加保,可以嗎?



A:當然不行,國民年金保險是針對25〜65歲,未參加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者所設計,年紀太小或太大,都不在保險範圍。



Q9:外籍新娘也要加入?



A:外籍新娘必須等到有中華民國國籍、拿到身分證,符合加保資格,才可以加入國民年金保險。



Q10:到必須加入的年齡,如果還在唸書、當兵或在國外讀書,也要加入?



A:只要年滿25歲並符合資格,都一律要加入國保。



Q11:家庭主婦沒有勞保,國民年金是由先生繳納嗎?逾期繳納會被處罰嗎?



A:家庭主婦原則上還是要自己繳國民年金保費,如果繳不出來,先生就有義務幫忙繳納,經催繳後仍逾期未繳,會被處以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不過先生如果沒有謀生能力,就不會處以罰鍰。



Q12:長期在海外(如在大陸居住)也要加入?如何繳納?



A:只要具中華民國國籍,符合加保資格,長期在國外一樣要加保,不常回國可到銀行、郵局辦理自動轉帳代繳方式繳費。



Q13:無法負擔保險費時怎麼辦?漏繳時會被罰嗎?



A:如果經濟有困難,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公所洽詢是否符合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資格,如果符合就可以提高政府補助保費的比率,減輕保費負擔。此外,失業或一時繳不出保費者,如所欠繳保費月數累計超過8個月,而且最近一年所得在新台幣50萬元以下,可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如果沒錢繳納保險費,10年內可按郵局利息計息補繳,不影響年資計算;但超過10年,就不能請求補繳,保險年資也無法併計。





諮詢/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經理 方宜容

企劃編輯/張玉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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