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政治始終陷於選舉思考的泥淖,往往失去理性面與整體觀而不可自拔,地方制度法的修正,將使台灣突然出現好幾個直轄市,就是最新的著例。
在幅員如此狹小的台灣要談國土規畫本來就很沉重。歷來有人倡議要談,也總是談談停停,並沒有因持續、密集而形成明確的定論。結果,為了兌現陳水扁的競選承諾,兩年前修法將台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如今,為了兌現馬英九的競選承諾,又再度修法,可望跑出更多的直轄市。
說來說去,事情的緣起都是「競選承諾」,然後便祇顧「兌現」而不顧後果,祇顧看來是「兌現」了,比如台北縣講是講成了「準直轄市」這個奇怪的碗粿,但希望因升格而獲得的「鈔票」卻沒有到位,等於被置之不顧,這樣的「升格」誠不知升在哪裡?到現在這個口頭官司還打不完,搞不好周錫瑋的民調老是上不來,還多少受到這個因素的拖累。
關鍵在,到底「競選承諾」是怎麼形成的?「競選承諾」畢竟是為了爭取選票,選後不兌現固然是騙,選後即使兌現了,但兌現得不乾不脆,兌現得後遺症一大堆,難道就不是騙?憑著一味要「滿足選民的需要」(這其中「滿足」、「選民」及「需要」三個詞語,無不大有可斟酌的餘地),再找幾個祇知其一不知其二,祇看片面不看全盤的學者寫成洋洋灑灑的白皮書就成了政見,也就成了承諾。
政見承諾要兌現 不顧及選舉
「政見」與「承諾」既然是這麼形成的,便大大折損了它的莊嚴性。即便何等莊嚴,在付諸實現的過程中還是要有輕重緩急的考量與思前想後的配套。
但麻煩就在縣市升格是個跟地方財源甚至面子有關的案子,既然如此,它不但事涉選民的利益,也會造成紛起效尤的擴大效益。
因此,它既要滿足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的呼聲,也不能授入獨厚台中的口實,又不能無視於其他縣市的嚮往,於是「地制法」搞出個「一體適用」的原則。也就是說,各個縣市都可以主動提出改制計畫,祇要人口數在一二五萬以上,並且說得上政經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都可申請改制。
這麼一來,台中縣市祇好趕緊把早提出去的建議書改為改制計畫書,台北縣唯恐已成事實的「準直轄市」落後於其他縣市變成直轄市,不惜揚言倘遇此尷尬將退出政壇。而高雄縣市的合併之議自將趕搭順風車,而在升格條件居於兩可之間的台南縣市也不甘落後,擔心不能置身於馬英九的「三都」之中,乃另闢「一府」之名希望也能躋身直轄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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