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中共解放軍「百萬雄師過大江」,攻陷國民政府首都南京,並將當時「中華民國總統府」大門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強行降下,象徵主權易幟,國民政府統治年代的終結。正當南京各界慶祝「南京解放六十周年」之際,兩岸當局授權的中介機構,在南京「紫金山莊」舉行了第三次「江陳會談」。
開啟良性互動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長陳雲林,四月二十六日在南京代表兩岸當局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以及《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等三項協議,雙方並就今後共同推動陸資企業赴台投資獲致具體共識。兩會最近一年來已舉行三次江陳會談,並已累計簽署九項協議。
南京會談並初步商定,兩會將以《兩岸漁業勞務合作》、《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兩岸標準檢測及認證合作》、《避免雙重課稅》等相關議題,做為今年底預定在台灣舉行第四次「江陳會談」的主要議題。陳雲林並已接受江丙坤的口頭邀請,同意將在今年度的「適當時機」再度赴台執行兩會商談任務。
就南京會談簽署的協議內容來看,雖非完美理想的協議方案,但對兩岸談判進程而言,應是開啟了良性互動的新架構。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為兩岸打擊重大犯罪建立制度化的合作平台;兩岸打擊犯罪的合作,也為跨境犯罪防制奠定基礎。同時,雙方民事私權經裁判或仲裁,也可透過互惠原則,予以認可或執行,對當事人的私權紛爭,將可提供更完整的司法保障。
有關《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兩岸確立的合作範圍,包括金融監督管理、貨幣管理及其他合作事宜。雙方同意循序開展後續協商,包括兩岸金融監理機關將盡速洽簽三項MOU(銀行、證券及期貨、保險),以及雙方貨幣管理機關就現鈔兌換、供應、回流業務等進行磋商,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這些重大合作事項對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金融合作制度化,都將產生良性的推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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