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不久,醫生就發現我黃疸入腦,造成日後出現痙攣和輕微聽障,小時候常要照燈、換血、打針,日常生活頗遭人白眼。但母親從沒想過放棄,仍全心全意照顧我,竭盡全力讓我好好成長。
(攝影/卓珩)
十歲前,我身體十分孱弱,走路左搖右擺,媽媽不辭勞苦背我上學。幸而十歲後我漸漸強壯起來,不但走路沒問題,十二歲開始,還能參加學校舉辦的運動會。每年媽媽都到運動場為我打氣,輸了,她陪我哭;贏了,她為我鼓掌。
後來,香港傷殘人士體育協會的教練認為我有天分,希望我加入協會成為一名運動員。當時媽媽怕我吃苦,我卻說不怕。我喜歡跑步,喜歡跑步時,風吹過面頰的感覺。雖然受訓期間,我的起跑做得不好,心肺功能也不好,同時脾氣壞,個性又固執,然而無論如何,媽媽對我仍是那麼地體諒包容,仍然認為我是世界上最好、最孝順的孩子。往往我見她不開心,就會關心地問她:「有什麼事你可以跟我講呀!」但她總是笑着,從不在我面前埋怨半句。
一九九六年,我首次參加傷殘奧運會,便獲得金牌;二○○○年的殘奧,更一口氣獲得三金兩銅的成績。於是有人開始稱我「香港阿甘」或「神奇小子」,父母都以我為榮,並支持我轉行成為全職運動員。可是二○○二年,爸爸從事油漆工作跌斷了腳,比我小八歲的弟弟仍在求學,媽媽又要全職照顧我,家裏環境一度困窘。我曾想過不當運動員,出外工作賺錢養家,幸而藝人劉德華得知我的情況,主動邀聘我到他的歌迷會擔任文職人員,在不用比賽的日子,負責把照片上傳到電腦;遇有比賽,還可請假而不用扣薪,讓我安心參賽。
最難忘的一次,是二○○四年雅典殘奧之前的三週,我得知協會沒有為參賽運動員準備專業釘鞋,而港幣千餘元的釘鞋對我的家庭來說,實在是個不小的負擔。媽媽與我走遍了香港旺角「波鞋街」,仍找不到合適的鞋子。最後,媽媽「踏破鐵鞋」找到一家修鞋店,請師傅幫我修補那雙舊釘鞋,我才順利參加殘奧。那年,我得到一金二銀的成績。
我雖然身體殘障,但有位好媽媽,我或許是全香港最幸福的殘障人士。二○○五年我獲選為「香港十大傑出青年」,並獲香港政府頒授「榮譽勳章」;今年二月又獲頒「二○○八年度香港傑出運動員獎」,更獲選為「星中之星」傑出運動員。這除了是我自己的努力,還包含了媽媽的辛酸與淚水。
去年備戰殘奧時,我一星期訓練五天,體力消耗很大,媽媽每天為我煲湯、煮營養餐。在一百公尺賽跑中,我因聽不到起步槍聲,只得到銅牌。當時媽媽與劉德華還在終點等我,我不禁哭了。
那夜,媽媽到奧運村陪伴我,她沒說什麼,但我就是覺得安慰,覺得安心。六天後,我在二百公尺決賽以二十四秒六五的成績衞冕金牌,並刷新世界紀錄。衝過終點線的那一刻,我用力揮動右臂,大喊:「媽媽,我贏了,還破了紀錄。」在最害怕或最開心的時刻,我第一個想到的總是媽媽。
除了受到媽媽年輕時愛跑步的細胞遺傳,我也接收了她不輕易放棄的性格。我就是抱着這種「永不放棄」的精神,在四屆殘奧中獲得六面金牌,並屢次打破世界紀錄,正如媽媽「永不放棄」我一樣。我希望把一切成就都獻給媽媽,這是我唯一能報答她的。剛才聽到她跟一位記者朋友說:「雖然生他、養他好辛苦,但一切都是值得的。」而我可以說的就只有感謝,還有就是好好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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