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二的孩子寫信給我,告訴我「今晚弟弟又來找我麻煩,我想起老師的話就走出房間不跟他吵,他纏著我不放,我就騎腳踏車出去,晚風吹著很舒服,我集中心力去想愉快的事、去想下週的運動會,突然之間我發現我不再生氣了,我就回家去把功課做完了。」這孩子跟他弟弟不合,不肯讓弟弟,因此常挨打。他的弟弟功課比他好,父母喜歡功課好的,在言詞之間免不了有些褒弟貶他,弟弟就常欺負他。
有次段考,弟弟考得比他好,母親就責罵他說:「一樣給你吃、一樣給你穿,你多吃了兩年飯,功課為什麼不如弟弟?你的飯是吃到狗的肚子裡去了?」母親在弟弟面前說這些話傷了他的自尊心,他便在週記中透露出厭世的念頭:「我好想趕快死掉,再投胎做老二,我為什麼要讓弟弟?我又不是自己要做老大。我不要做孔融,為什麼每個人都要我做孔融?」他的導師看了緊張,便來找我。
我其實很同情他,因為要做到兄友弟恭,雙方一定要心甘情願,如果一方是被迫的,這情義就不在了,就不必強迫了。本來愛護弱小是人的本性,人天生有惻隱之心,但假如一方恃寵而驕,另一方就不會覺得他是弱小、需要保護,反而覺得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不平則鳴,就會吵架。所以做父母要公平,可以教哥哥友愛,但不能強迫,不能因為弟弟小就偏向弟弟,這會使哥哥心生怨恨,伺機捉弄弟弟,反而使兄弟感情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