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文章

行善有益身心

撰文/Claire Buckis    

生活中總是有許多不順心的事,比如車身會莫名其妙出現凹痕,有人會當着你的面猛力關門等,這些都是因為有人缺乏體貼之心。我們不妨花一分鐘想一想,如果人人都體貼一點,世界會變成什麼樣子呢?路上開車時,有人主動給你讓道;到超市購物,你讓趕時間的人先結賬;回到車上,發現有人已經幫你付了停車計時費,你會有何感受?





(圖/讀者文摘)



現在有個新理論,叫作「善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nicest)。這個理論認為,人類因為具有善良的天性,因而能夠長盛不衰。美國聖達菲研究所的山姆‧包爾斯教授研究古代社會,通過分析發現,善良之心是人類社會能夠生存下來的關鍵因素。他說:「人類羣體中如有眾多的利他主義者,往往容易生存。利他主義者共同合作,為羣體謀福利。」換言之,我們天生就有助人的能力,尤其是對親朋好友,這種能力可以確保我們羣體的生存。



行善與受惠



研究顯示,與人為善能夠讓我們更加快樂。加州大學教授桑雅‧柳波默斯基曾進行一項實驗,請參與者在十週的時間裏隨意做善事。實驗結果表明,在參與實驗的這段時間裏,大家的快樂程度不斷提高。不過,還有一點值得注意:有的參與者做了各種各樣的善事,例如為陌生人拉住門、幫室友洗碗等,有的參與者只是重複做一種善事;實驗結束一個月之後,做多種善事的人比只重複一種善舉的人感到快樂的程度要高得多。



無論是幫助親友還是幫助陌生人,快樂程度大同小異,但結果可能很不一樣。「幫陌生人一個小忙,會讓你覺得自己是個大好人。」 柳波默斯基說,「幫自己認識的人一個大忙,有助於你發展人際關係:你可能結交到新朋友,也可能得到重謝。」也就是說,幫一個陌生人付咖啡錢,可能會讓你感到短暫的愉悅,但幫鄰家老人買東西,則有助於你處好鄰里關係。



與人為善也有其他好處。史蒂芬‧波斯特教授是《好人為何有好報》(Why Good Things Happen to Good People)書的作者,他曾專門研究與人為善與身心健康的關係。有一項研究對二百一十六名教友進行調查,結果顯示,經常助人的教友心理更健康,精神狀態更好。其他研究也發現,樂於助人的人罹患慢性疾病的可能性較低,且免疫系統往往比較好。



波斯特發現:「在樂善好施者的身上,幸福、快樂與健康三者存在着高度相關性。」與人為善有助於調節情緒,進而對健康產生積極影響。面對壓力,我們本能的反應是:要麼反擊,要麼逃避;如果反應過度,就會影響心血管健康,降低免疫力。波斯特說:「在向他人表示無私之愛時,不大可能產生氣憤、怨恨或恐懼的情緒。」



與人為善是美德,但做好人並不容易。迪戈‧維拉瓦西斯得知某人「生活窮困,但仍不忘慷慨待人」,在此人的影響下,維拉瓦西斯決定對陌生人行善。他在大街上向陌生人免費送電影票,免費送餐,免費送書,但他發現有人對此很不解。他說:「有些人大惑不解,很多人對接受陌生人的禮物感到不自在,有人把東西還給我,說不想接受我的善意。我想行善,所以我必須學會如何應付這些情況,尊重別人的反應。」



維拉瓦西斯現年三十八歲,從事市場銷售,與妻兒住在雪梨(悉尼)。每次行善的時候,他會給對方一張卡片,上面寫着:請把善意傳給下一個人。



「我想為人類多貢獻一點兒愛心。」 維拉瓦西斯說:「與人為善會帶動你的周圍發生很大的變化。」 他設立了專門的網站(www.pifaustralia.org),追蹤善意接力卡片的流向。他承認,到目前為止,網上反應一般。「我本以為這種方式容易吸引大家參與行善,不過這也是挑戰的一部分,我喜歡挑戰。」



正如維拉瓦西斯所發現的,人們對別人的善意總會有點懷疑。「樂善好施」的標籤並不總是意味着讚美。發自內心的善舉,正好與「適者生存」的進化論原則相悖,因為根據「適者生存」的原則,人類為了生存,必須自私地相互競爭。



羅貝卡‧艾根把自己的腎捐給五十七歲的父親,做出了很大的犧牲。三十四歲的艾根說:「做出這個決定,我覺得沒有一點困難。」但她覺得只有為親人,她才會做出這種犧牲。「我覺得自己不太可能隨便把腎捐給別人,只有家人我才會考慮。」 她續說:「話說回來,我把腎捐給爸爸,其實也幫了別人,因為爸爸從等待器官捐贈的名單上除名後,別人就可以補上來。」



羅貝卡‧艾根心地善良,她父親或許更應該感謝自己的好基因。一九二五年,以色列希伯來大學的一項研究發現,善心與一種能夠釋放多巴胺(dopamine)的基因有關。多巴胺是腦中的一種神經傳導物質,能夠使人感覺良好。一九九一年,艾倫‧盧克斯在其《做善事的療效》(The Healing Power of Doing Good)一書中指出,研究發現,人們在幫助他人時,生理上有特別的感覺,許多人覺得更有活力、更溫暖、更平靜,自我感覺更好。他稱這種現象為「助人者的興奮」。



不過,昆士蘭大學心理學教授比爾‧凡‧西波爾認為,我們之所以幫助別人,目的在於為羣體謀福祉或使自己感到振奮,因此行善其實也是自私的舉動。「利他行為或許大多都帶有一點自私的成分。」



「就算行善屬於自私的行為,那又如何?」作家凱瑟琳‧蕾恩‧海德說。她的小說《把愛傳出去》(Pay It Forward)的主人公是個鬱鬱寡歡的小學生,他決定每被別人幫助一次,就做三次好事作為回報。後來小說被改編成電影,在現實生活中引發了一場「把善意傳遞下去」運動。這場運動顯示,行善完全可以出於無私:素不相識的人相互幫助,不圖任何回報。蕾恩‧海德說,行善出於什麼動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願意行善:「如果行善者與受惠者都感覺良好,我認為這是雙贏。行善不會有什麼錯。」



行善和快樂還有一個共同點:有錢難買。經濟學家常說人天性自私,除非有物質獎勵或避付罰金,否則不會行善,山姆‧包爾斯教授認為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在去年的《科學》期刊上,包爾斯教授發表了他的研究報告,指出經濟學家的觀點與事實正好相反。包爾斯教授對六家託兒所進行了跟蹤調查。託兒所規定,家長必須按時來接孩子,遲到者須付罰金;罰金制度實行後,遲接孩子的家長人數反而增加了一倍。另一項類似的研究亦發現,如果是有償捐血,願意捐血的婦女反而會減少。



包爾斯認為,我們都不希望自己的原則被金錢收買,我們喜歡為了行善而行善。「大家喜歡行善的原因,就跟大家喜歡吃冰淇淋一樣,因為感覺很好。」他說,「生命是有價值的,因為總有些人在某些時候會表現出利他的善念。如果人的動機都是自私的,那麼我們就不可能解決氣候變化、疾病,以及政治動亂等問題。」



培養自己的行善習慣並不困難。柳波默斯基教授說,「大家只要比平常多做些好事就成了,要定期做,比如規定自己在每週一表達善意五次。」



迪戈‧維拉瓦西斯認為,與人為善應從自己做起。「有時我們不和別人接觸,以確保自己的安全,但這樣也使自己與世隔絕了。」他說,「主要的宗教都以仁愛為普世原則。與人為善使仁愛更為溫柔、更易親近,讓大多數人感到自如。做出一點善舉,也就意味着你承認周圍的人跟你一樣值得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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