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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不公 綠營「有經驗」/昔日高雄市議長賄選案,瑕疵爭議不斷

文/喬偉    

陳水扁貪污巨案宣判,民進黨的反應,認為判得太超過,但是回憶曾經轟動一時的高雄市議長賄選案,當時也曾發生法律程序瑕疵及爭議,甚至傳言總統府幕後操控起訴及宣判,乃至於重判國民黨議員,何以綠營當初不深感遺憾?





(圖片提供/新新聞)



從陳水扁一家都涉入貪污洗錢案後,親扁人士就不斷批評司法不公,指責特偵組洩漏消息,故意拘押陳水扁,審判不公,甚至判得太重;最經典的攻訐,就是宣稱總統馬英九指使蔡守訓審案。所有的指責,非常耳熟能詳,因為在高雄市議長賄選案中,一切似乎早就發生過,祇是角色互易而已,唯一不同之處,就是國民黨議員吃盡悶虧,但是卻不像陳水扁那樣敢把黑的說成白的。





昔日誘供誣陷 造成冤獄





提到偵查不公開,祇要翻閱有關的媒體報導,包括電視台在內,都曾經對於高雄議長賄選案的偵辦內容,報導得巨細靡遺,甚至檢方發言人還大言不慚,把洩漏消息說成是要引蛇出洞,故意引誘涉案議員吐實。結果真的如同檢方發言人所說,很多議員因為心虛,自動帶著五百萬元的賄款投案招供,這一段故事,現在最挺陳水扁的高雄市議員鄭新助應該記憶猶新,因為,他就是拿著五百萬元投案的議員。



陳水扁唆使支持者痛罵馬英九介入扁案,簡直是以他自己的經驗,認為想當然耳的「總統一定會介入司法案件」,因為當年他就介入議長賄選案的偵察及審判。



親民黨議員李榮宗第一次被傳訊時,由於罪證不足,當天就無保釋放,但是第二天清晨又被傳訊,接著馬上收押,原因就在於總統府方面非常不滿意釋放李榮宗,所以下令再度傳訊並收押,但是陳水扁如何知道偵訊內容?扁案證據確鑿卻被形容為司法不公,那麼,在高雄議長賄選案中的誘供,又要如何解釋?



親民黨議員李榮宗被押期間,當時的檢察長不斷到拘留所提訊李榮宗,目的要李榮宗咬死副議長蔡松雄賄選,李榮宗當然不會冤枉無辜者,於是檢察長就以「快過年了,想不想回家?」等言詞,做為交換條件來誘惑李榮宗。調查人員偵訊國民黨議員劉少春時,不時露出手上寫的字,原來因為偵訊時要錄音錄影,不能赤裸裸說出交換條件,於是寫在手上,其中內容也是要誣陷副議長蔡松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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