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發包不避嫌、圖利財團、暗槓補助款
(圖片提供/新新聞)
杜麗華近來被踢爆在花蓮縣農業局長任內,所主導的各項採購發包計畫,都要進行調查發包;金額一億三千萬的「花蓮漁港多功能漁業場館鳥踏石購物廣場」,更被地方漁業界人士指出,整個發包設計運作,都是為了財團,如今已經淪為蚊子館,「延宕地方建設,比貪污更嚴重。」
外界爆料,花蓮縣國民黨縣長候選人杜麗華,任職於花蓮縣府農業局長時,帶領縣內各級農會總幹事去英國考察,被質疑以補助之名,行斂財之實,而且還向十個農會總幹事各多收了六萬元,合計六十萬元。
出國考察,被指斂財六十萬
九十七年花蓮縣政府辦理英國行銷案,實際預算補助花蓮縣各級農會總幹事每人十四萬元,據指出,杜麗華向不知情的總幹事們表示,縣府祇補助九萬元,經費需十五萬元,尚不足六萬元。實際上,與市面上的旅行社報價相比,縣府所補助的出國預算並沒有不足之處,花蓮縣政府標案文件也載明全額支應。
除了一名總幹事直接將六萬元交付旅行社之外,其餘九名總幹事均交由主辦單位處理,不料,事後卻引發爭議,他們察覺多付錢了,認為杜麗華上下其手,因此槓上了杜麗華,但杜麗華表示一切依法辦理。
幾位總幹事還批評,杜麗華以補助之名行斂財之實,供其個人揮霍花用,出國大買名牌包包及服飾。後來事情愈演愈烈,地方對杜麗華的各種傳聞從未中斷過,消息終於傳進花蓮縣政府。
因為爭議懸決不下,司法單位於是介入調查。根據一份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函文(文號:華廉生字第09872011810)指出,花蓮縣各級農會在九十七年度總幹事聯合工作會報上,所編列支付金額清楚標明,是用來辦理「英國農業行銷暨農業發展觀摩考察團費」。
由於確有出訪考察以及補助的情況,因此,花蓮縣調站要求各級農會必須將經費來源、辦理依據、活動行程、核銷等相關簽辦文稿及收支傳票影本等,提供給縣調站以及東機組協助調查。
同時,這份函文也要求,九十八年一月十二日主辦單位向花蓮縣各級農漁會,收取六萬元共同分擔經費之辦理依據及用途、收費收據、收入及支出傳票及相關簽辦文稿,都必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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