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許多孕媽咪們在面對此狀況時,便會陷入「吃了藥會對肚子裡的小寶貝造成影響,不吃又無法進行治療」的兩難之中;這期的媽咪take care特地諮詢了專業的婦產科醫師,替媽咪們從孕期用藥的階段、原則與常見藥種做介紹,讓孕媽咪們再也不用再為了吃藥而感到惶恐不安了。
Part1‧理論篇
在產科用藥的歷史上,曾經發生過2件重大的憾事,迫使後人重視孕媽咪們用藥的安全性,就讓我們透過以下2個歷史事件,先來了解孕期用藥的重要性。
事件1‧肢體缺陷
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婦產科專任主治醫師黃文貞表示,記載上最早出現因孕期用藥不當導致胎兒缺陷的便是著名的「豹型肢嬰兒事件」;約於1956~1960年間,當時廣泛用於治療孕吐的藥物-沙利竇邁(Thalidomide),後來被證實若孕媽咪們於懷孕27~33天之間服用,容易生下上肢或下肢缺陷的胎兒,畸胎率高達20%。
事件2‧女嬰生殖異常
在豹型肢嬰兒事件後,於1940~1971年間,約有300萬名孕媽咪服用主要用來治療高危險妊娠(如:流產、早產、子癇前症)的藥物-DES(Diethylstilbestrol),但後來醫界卻發現,這300萬名孕媽咪生出的女嬰當中,有25%患有生殖系統異常,像是子宮頸、陰道或子宮發育不全等,此事件也再次建立了孕媽咪們不可隨便服藥的觀念。
3階段,藥物影響大不同
一般來說,孕媽咪服用藥物對胎兒的影響,會依據懷孕週數或胚胎(胎兒)生成狀況而分成以下3個不同的階段,這也是醫師對孕媽咪開立藥物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階段1‧著床前(2週以內)
黃文貞醫師表示,在受精過後2週以內的受精卵尚未著床,此時服用藥物大抵會有2種極端的可能性,也就是所謂的「全有或全無」(all or nothing effect);其中「全無」的情形是因為受精卵無法承受藥物的刺激而自行淘汰(流產),另一種相對的「全有」狀態,則是受精卵能夠抵抗藥物的侵襲而存活,若孕媽咪們於受精後無再服用其餘可能導致危險的藥物或受到外力的影響,則此受精卵大抵都能順利著床並發育成胎兒至足月生產。
階段2‧著床期間(2~8週)
受精卵著床以後,便進入了所謂的胚胎時期,此階段是各個器官(如:中樞神經系統、眼睛、耳朵與四肢等)發育的重要生成時期,所以一旦服用了致畸胎藥物,便容易導致胎兒產生先天異常或構造上的重大缺陷。
階段3‧胎兒時期(8週以後)
受精8週以後,胚胎的器官發育已至一定的程度,臨床上會稱之為胎兒,也因如此,此時若受到致畸藥物的影響,多半也是器官功能上的缺陷(如:聽力缺損)或輕微的構造異常,不如階段2的影響來得大。
Part2‧Q&A篇
3疑惑,孕媽咪吃藥有問題
以下為孕媽咪們常見的3種用藥問題,就讓專業的醫師來為媽咪們一一解答吧。
問題1‧若媽咪平常有用藥的習慣,或因感冒而服用藥物,但後來卻發現懷孕了,胎兒會有異常嗎,一定要拿掉嗎?
A:對於許多剛剛知道自己懷孕,沉浸在幸福喜悅的孕媽咪們來說,想起長期或近期用藥的歷史時,往往就好像被立刻澆了一盆冷水一樣,開始胡思亂想、惶惶終日。對此,黃文貞醫師表示,孕期用藥是否會對胎兒造成影響,主要和懷孕週數、藥物與劑量有關,一般分屬B、C級的藥物(感冒藥多屬此類)是在產科用藥可接受的範圍內,但由於大多數的孕媽咪對於藥物的分級與定義並不熟悉,所以建議孕媽咪們在知道懷孕以後,要將長期與近期服用的藥物做詳實的紀錄(如:已服用的天數、服用的方式與時間等),或將藥物帶至門診做進一步的諮詢。
醫學小常識》孕期用藥5等級
依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的分類,目前孕期用藥大抵依據危險程度分成以下5個等級。
A級:有良好的人體實驗,目前證實並無導致畸胎的可能性。
B級:動物實驗雖無法證實對其胎兒有害或有不良的影響,但因無法在人體做相對應的實驗,所以目前依舊無法證實對人類胎兒的影響害處。
C級:動物實驗已證實會導致畸胎,但缺乏人體實驗,必須小心使用。
D級:已證實對人類胎兒有明確的危險性,除非母體有生命危急或嚴重疾病等不可逆的需求,且尚無其他安全性的替代藥物,才能使用。
X級:已證實會造成人類胎兒的異常,臨床上已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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