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魚吃小魚已不足以準確形容競爭的殘酷,在市場瞬息萬變的情況下,企業開始奉行快魚吃慢魚哲學。
「在Internet經濟下,大公司不一定打敗小公司,但是快的一定會打敗慢的。你不必擁有大量資金,速度本身就會轉換為市場佔有率及利潤率。」這是思科(Cisco)前CEO錢伯斯(John Chambers)的「快魚吃慢魚」哲學。
從他講這句話之後的這幾年來看,的確有許多對市場反應速度快的快魚公司,吃掉了反應遲鈍的慢魚公司,也有一些慢魚公司努力變成快魚,以及快魚因為不想被更快的快魚吃掉,而使自己變得更快。大魚吃小魚已不足以形容競爭的殘酷,在市場瞬息萬變的情況下,企業開始奉行快魚吃慢魚哲學。
湯姆森瞪羚是非洲跑得很快的動物,最高奔跑時速可達80公里,不過牠只是第二快,擅跑的獵豹,狩獵速度可達100公里以上,總是比獵物湯姆森瞪羚略快一籌。在歷史的演化中,掠食者與獵物相互競爭演化,跑不快的瞪羚被獵食後基因消滅,跑不快的獵豹餓死後基因也滅失,兩者後代都愈跑愈快,因為慢一步,就生存不下去。
所以新一代的快魚公司,不只要快,還要快得準,快到極速。所謂的快,絕不是盲目追求或倉促出擊,而是在保證品質、低廉價格、極具效率與價值的前提下的快。
這讓我想到美國職棒十年前曾做過的實驗:如果找來臂力超強的非棒球運動員,能不能訓練出超級速球王?所以勇士隊找來三度在世錦賽摘金,並於奧運二連霸的捷克標槍好手札列尼,在春訓時參加測試,沒接受過投球訓練的他一舉投出138公里的球速,讓勇士隊信心大增,但因為他未能掌握投球技巧,很快就傷到手臂,讓這個實驗失敗收場。
日本職棒也曾有球團找短跑選手專任代跑,結果因為無法掌握起跑時機、離壘距離等專業,常常被牽制出局,速度優勢根本完全無法發揮。這兩個實驗的失敗,充分顯現光是速度快但沒有方法,沒有抓到快的訣竅,還是沒有用。
從顧客需求興起,到滿足這個需求,誰能讓這中間的時間縮到最短,而且不會犧牲品質、效率及價值,誰就能搶先獲得顧客的認同。想想看,消費者想要一支具有某功能的手機,你第一個生產出來拿到市面上滿足他;一筆兩萬台筆記型電腦的訂單,客戶要求五天生產完成運到歐洲,或是一筆五萬片主機板的訂單,含設計七天內就要交貨,別人做不到而你能在期限內生產出來送到客戶手上,對方能不因你的速度而死心塌地嗎?本期封面故事,即是探討企業的極速管理,如何在商品開發、交貨、反應顧客需求、決策等,透過適當的工具追求極速,成為勝出的利器。
「網路開店」是現在許多人嚮往的創業方式,我們也特別推出專題報導,從案例來看成功模式,該如何以基本功紮好馬步,再逐步發展成中型、大型公司。這如同蜘蛛結網的過程,有了點與點之間的直線,才能一圈一圈由外往內繞,結成完整的一張蜘蛛網,也才會有獵物上門。
2007年只剩最後這一個月,在時間的流逝下,你以極速趕上趨勢潮流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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