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常委涉賄查到就撤職
《新》:你接任黨主席之後,成為全台灣最有權力的人。關於這次中常委重新補選的事,被認為是一種改革,可在我們的感覺上,它是一種意外,它不是一種經過規劃性的改革作為,既沒有規劃也沒有行事步驟,是一個突發事件,而未來會走到哪裡去,產生怎麼樣的人選並不確定,以及中常會新的功能如何,也是很大的疑問。不知道你的看法及未來走向是如何?
馬:中常會和中常委的功能其實都沒有改變,十八全也沒有修改黨章。其次,中常委選舉的事不能夠算完全的意外,為什麼呢?因為我們要整頓選風,是長期的政策,不久前,在選中央委員的時候,有人在高雄圓山飯店請客,結果被吳前主席抓到,就撤銷資格了。換句話說,吳伯雄主席也非常重視這個問題。
沒有強迫 透過自清促使改革
(圖片提供/新新聞)
我在四年前當黨主席的時候,中常委選舉我也是三令五申,但還是會有這種情況出現,一方面這是有些人的習慣,覺得不送一點小禮物好像意思不夠,但是這會被外界解讀為選風敗壞。這一次十月十七日我接任之前選中常委,賄聲賄影,都傳出送禮。我立場很清楚,祇要一接任就會徹查。阮剛猛主委在事前也做了一些努力,才查到一些資料,所以有兩位中常委被撤銷資格,就在二十一日的常會備查。
但是樹欲靜而風不止,大家覺得怎麼祇查這兩個人,一定還有,外界的疑慮也並沒有停止,所以二十二日的下午,就有五位中常委主張要重選。當天晚上我就召集了臨時中山會報,跟副主席和其他黨工的幹部一起來討論。我們首先釐清,重選是不可能也不必要的,因為重選一定是選務發生嚴重瑕疵,造成不公平,所以被認為應該無效,但選務並沒有發生譬如做票那些問題。有人說如果要全部改,一定要常委全部辭職,但你不能強迫人家辭職,所以拿到常會討論,看大家意見怎麼樣。
但當天晚上我們剛開完會就有常委在政論節目上公開宣布辭職,到了第二天人更多。他們來問我意見,我說如果辭職是透過自清來促使中常會的改革,那我當然樂觀其成,後來辭職的人就愈來愈多。我也向大家表明,一定要候補的不補,辭職的又辭定了,人數超過法定人數,這時候才能補選。
不是剝奪 去留問題個人選擇
《新》:如今為此大動干戈,其實之前就可以避免,因為你當選主席也有滿長一段時間……
馬:我是七月二十六號當選的,可是因為颱風的關係就延後就任……
《新》:這段期間你其實就可以請大家注意……
馬:我那時候整天在災區……
《新》:你之前沒有很清楚的告訴他們,不可以送禮,否則開鍘……
馬:這怎麼會沒有告訴呢,三令五申哪,我一向主張要改善、要乾淨、要端正選風的喔,你不能說大家不知道我有這個態度……
《新》:那結果呢?結果當選以後,你一個個頒發當選證書,正式得很……(沒錯沒錯)已經取得當選的資格了,完了以後紛紛請他們下來,重新來過,固然你說是有人主動請辭(都主動的啊)可是相當程度有很多人是被勸退的,為了達到所謂補選的目的,必須要出缺嘛,因此大量出缺就可以補選,造成很多人並不真的想辭而辭,因為他沒有真的賄選,一個正式、合法當選的人,沒有經過賄選的任何手段,卻被這樣把它剝奪掉……
馬:喔不不不不,這不是剝奪……
《新》:這樣的「改革」讓人感覺非常有鑿斧痕跡,這不是規劃的,也不是行之於之前的。
馬:因為每個人的去留是個人權益,沒有人強迫他,我昨天在中常會……
《新》:你剛剛講的牛肉也是這個邏輯:你沒有強迫誰吃,但是你讓它進口;現在也是,你沒有強迫他辭,可是他就得辭。
馬:喔不不不不……
《新》:就是這樣子啊,總統你老是很「無辜--」你們做的決定你們負責,對不起跟我無關……
馬:我講樂觀其成就是表示我支持啊,我沒有不沾鍋,我有沾啊。我可以說我沒意見,隨你怎麼辦,那表示我要不沾鍋。我現在講說我樂觀其成啊。他們做我支持啊,但是我不能強迫誰做,這還是有區別的,如果說我沒意見隨便你們,那是代表說我不管。不是啊,我是說如果你們願意用自清來支持黨的改革,我當然樂觀其成啊……
《新》:十一月十四號就要補選,距離現在不過半個月的時間,可是將會產生什麼的名單,若這些人仍然繼續參選……
馬:不不不,有兩百一十個人可以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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