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奧運期間,跆拳女國手蘇麗文所獲得的讚譽是讓我很不以為然的。雖然我也覺得負傷奮戰很了不起,國人有兩種反應卻讓我沒辦法茍同:一是說蘇麗文展現一流的運動家精神,二是建議把她的事蹟收入小學課本。
先說運動家精神。蘇麗文精神與運動家精神,根本八竿子打不著。把兩者混為一談,只能說台灣長年太忽視體育,竟然連運動家精神的定義都搞不清楚了。
委實而言,「運動家精神」(sportsmanship)應該是和「競賽者精神」(gamesmanship)相對的。運動家是為運動而運動,競賽者則是為爭勝而運動。運動家重視公平,競賽者則只計較輸贏。運動家在競賽場上全力以赴,不只出於自重,對競爭對手、對賽事本身,也是一種尊重。運動家懂得尊重對手,所以才勝不驕、敗不餒。
蘇麗文當然沒有違背運動家精神。違背運動家精神的是她銅牌戰遭遇的對手。她故意猛踢蘇麗文受傷的膝蓋,雖不算犯規,卻違反公平原則,絕對是勝之不武。那對她自己、對蘇麗文都是不尊重。的確,蘇麗文在銅牌戰是雖敗猶榮。
把公平置乎輸贏之上的運動家精神,最好的典範是在高雄世運奪魁的瑞士拔河隊。冠亞軍賽中,德國隊因傷不足一人,瑞士隊也自動撤下一人。這樣不只贏得全場的尊敬,也讓德國隊輸得心服口服。
公平在輸贏之上
蘇麗文跌倒爬起來十一次,展現不服輸者的尊嚴,畫面很感人,也比行走自如卻告傷退賽的中國飛人劉翔強一大截,卻不算是運動家精神。運動家又不是神風特攻隊。他應該毅力過人,卻不代表他就應該「生命誠可貴,運動價更高」。奧運比的是更高、更快、更遠,不是比誰更悲壯、更敢死。這就是為什麼我反對把蘇麗文的故事收入課本。我覺得提議的人不是本身不運動,就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運動員最怕受傷,愈專業的運動員就愈重視自我防護。王建民二○○八年只是跑壘扭到腳,整個球季就泡湯了。二○○九年他小心翼翼,想不到肩膀又發炎。我們希望他快好起來都來不及,有誰會請他效法蘇麗文?何況,若要講起蘇麗文精神,超馬天后邱淑容有過之而無不及。蘇麗文在北京出戰的同時,邱淑容也正參加穿越法國賽(Trans Gaule)。她跑到腳底破皮,仍忍痛跑完十八天一千多公里的賽程。不料傷口細菌感染導致敗血病,跑完馬上被抬進醫院,陷入重度昏迷,一度還發出病危通知。命雖然撿回來,卻已經雙腳截肢。
我不免納悶,為什麼只有人建議蘇麗文的故事應該收入課本,卻沒聽說更悲壯的邱淑容也應該收入課本?是不想害小孩將來也被截肢,還是因為邱淑容沒有蘇麗文那樣賺人熱淚的電視畫面?這樣問有點殘忍,但是若問兩位女英雄的故事有何教育功能,本來就有點殘忍。她們的故事告訴我們:萬全的準備最重要。運動賽事就跟參加考試一樣,考前用功不夠,讀書方法不對,前一晚睡不飽,考試當下再怎麼壯懷激烈,再怎麼腦汁絞盡到眼脹髮枯也沒用。蘇麗文會受傷,其實是輸在賽前十年功,而不是場上那十分鐘。那位害她受傷的南韓高手林秀貞的確是技高一籌。一旦蘇麗文開始跛腳,運數其實已定,跌倒爬起來十一次,也只是賺人熱淚的電視畫面而已。
運動家不冒險爭一時
當然,兩位女英雄不見得是技不如人,就跟王建民受傷一樣,其中也有運氣的成分。如孟子所言:「有不虞之譽,有求全之毀。」蘇麗文如果不是第一戰就遇到後來的金牌得主林秀貞,可能就不會受傷,成績會整個改寫,她很可能就是銀牌得主。不過,正因為賽事有時要看運氣,一時輸贏才不足以論高下。運動家是不該冒性命或重傷之險去爭一時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輸沒那麼可怕,一時認輸也不代表一輩子認輸。像邱淑容那樣,為逞幾天鬥志就永遠失去雙腳,真太不值得了,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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