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幾件分開來的事件。
台北市政府前幾周因為公民團體抗議《蘋果日報》的動新聞羶色腥,而決定在校園內封鎖動新聞的網站。即使是《蘋果》自己的民調,都顯示有五九.七三%的民眾認為「應替中小學生把關,這樣做沒錯。」只有二八.九九%的民眾認為「剝奪學生閱讀的權利,對《蘋果》像抄家,太離譜。」感覺這樣的作法十分受到中產階級家長的支持,超過一半以上的人認為禁止比較好。
我這周人在馬來西亞的一所大學演講,這所學校邀請我擔任他們兩年一次的數位學習研討會的主講者,而我是第二天的主講者,當我一邊在校園內使用網路的時候,卻發現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在這個規定比較嚴格的學校裡面,YouTube是被全天候禁止的。facebook和一些交友網站則是在上班時間不能夠使用。但問題就是,這樣我就連不上YouTube網站查那些我要的資料了。最後,我只好等到回旅館再來準備這些資料。
第二天,在我演講的結尾,我先播放了一些YouTube上面真正白癡的影片,有撞牆的,有翻車的,有惡搞的影片。我問了現場的教授們,這些影片有沒有學習的價值,除了笑一笑之外,對學生的學習有幫助嗎?他們都搖頭說沒有。
接下來,我放的則是在YouTube上面的史丹佛、柏克萊、麻省理工的課程錄影。還有歐巴馬、Randy Pausch的演講。
教導判斷力比禁止重要
「但是,為了禁止那些沒有意義、不恰當、道德低落的影片,你們同時也讓學生無法接觸到那些世界上最寶貴的知識和課程,這樣真的是你們當初禁止YouTube使用的原意嗎?」
二○○六年,美國眾議院正考慮是否要通過《消除線上侵害者法案》(DOPA,禁止未成年者在沒有成年人陪同的狀況下,使用學校及圖書館的網路上社群網站或聊天室),以便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時,決定廣泛採納大家的意見。
於是,二○○六年七月十一日,美國青少年圖書館服務協會執行長Beth Yoke,受邀在眾議院的通信與網路委員會前作證,表達了美國圖書館協會和美國青少年圖書館服務協會的共同立場,「館員們相信,而且從過去的經驗得知,對青少年和家長,施予安全使用網路的教育,才是最好保護青少年的方式。我們相信,DOPA所要求的過度擴張的科技監控規範,對於快速演變的科技時代並不適用。不僅如此,這類的科技監控,通常會無意間阻擋有益的網站。從根本來看,我們相信,這類的立法將會導致阻擋許多有益的互動網站及應用程式,並且導致數位落差的產生。」
這三件發生在不同地方、不同時間的事情,讓我不禁想要問,這些所謂的禁止、阻擋網路上不當訊息的作法,真的有用嗎?我們當年高中的時候A片還不是違法的,但班上沒看過的人才是怪胎啊!如果家長們真的永遠覺得禁止、不要看是最好的方法,那麼是不是這樣的邏輯其實是在強逼那些好奇心強烈的孩子欺騙我們?
二○○六年美國的《消除線上侵害者法案》還是通過並且執行了,但是根據後來的一項研究,未成年人遭到線上性侵的比率降低,但更多的青少年受害的原因卻是身邊同儕的網路霸凌和排擠所導致。
從來不接觸病毒、在無菌溫室長大的小孩,真的將來會是最好的人才嗎?如果所有不道德的東西都被隔離了,那誰要來教導他們如何在網路世界裡面分辨對錯和保護自己?
家長們總希望禁止不恰當、道德低落的網路影片,保護未成年學生,但同時也讓學生無法接觸世界上最寶貴的知識和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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