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願意同國際社會一道堅決反對貿易保護主義,妥善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2009年11月12日,中國總理溫家寶出席上海世博會國際論壇時,強調在不景氣的當下,各國更應破除貿易藩籬、互通有無,共同推動經濟的復甦。
然而,不到一個月,中共當局卻收到全球34個外商商會的聯名信函,反對中國推行貿易保護主義濃厚的新採購法規。這是中共當局近年來規模最大的外商意見抗爭。
12月10日,是中國《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規定產品申報的最後一天。任何產品都需要按照這項程序向官方提出申報,經過審查、核發認證通過後,產品才能列入中共政府的採購產品目錄中。
儘管沒有獲得認證、沒有列入政府採購目錄中的產品也同樣可以參與政府採購案的競標,但就會明顯得不到「偏愛」。
就在這一天,包括擁有超過300萬企業會員的美國商會(US Chamber of Commerce),與商業軟體聯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半導體工業協會(Semiconductor Industry Association)、資訊科技產業協會(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Council)以及其他來自歐洲、亞洲等地共34個外商商會共同聯名致函北京當局,表達他們對這項法規「深感擔憂」。因為這項新的採購政策中,特別強調對中國境內自主創新產品的「重視」,並且要求產品的技術與智慧財產權必須在中國境內註冊通過。
「很顯然,這項政策會根據智慧財產權所屬的國籍不同而產生不同程度的歧視,」美國商會大中華區高級主任王傑(Jeremie Waterman)語帶憂心地說。
抗議歧視 只編本國產品目錄
根據中共財政部資料,這塊政府採購的市場大餅,去年約有5990億人民幣的規模,也自然成為海內外廠商角逐的重點戰場。
中國政府為積極扶植國內產業自主創新,從2006年起便擬定推行《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的認證政策。但在外商眼中,這項政策卻散發著濃濃的貿易保護主義氣息。因為在《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申報說明》文件中,明確指出了這個政策就是為了鼓勵自主創新的發展。
在三項「產品認定原則」中,還特別強調產品要有「自主知識產權(即智慧財產權)」「自主品牌」,且必須能代表中國自主創新能力和水平,才能獲得認證。資訊科技產業協會全球政策部門副總裁約翰.紐佛(John Neuffer)表示,儘管官方宣稱會「同等」對待國內與國外產品,「但同等(equal)對待並不等於公平(fair)對待。」
特別是溫家寶才針對美國總統歐巴馬呼籲「買美國」(Buy America)的政策宣示大肆抨擊,如今卻反而大行貿易保護政策來排阻外商,更令他們不解與不滿。
美國商會便發出新聞稿批評這是一項「國家主導的歧視性政策」,不僅對美、中兩國商業合作帶來反作用,同時也點明了這項法規的用意是要「迫使外國公司將技術轉移至中國境內,並削弱外商在中國市場的競爭力。」
風險特性 常有專利侵權
目前外商對於中國政府採購市場似乎只剩兩種選擇:一是配合中共政策,找中國企業合作,將技術的智慧財產權轉移到中國境內註冊;二是按兵不動,捨棄這塊餅。
「對外商來說,跟大陸企業合作的風險蠻大的,而且技術馬上就流出去、就曝險了,」台灣經濟研究院中國產經研究中心主任莊朝榮認為,若他們憑著技術優勢可以把產品賣到全世界,就沒必要為了難以打進的中共政府內需市場而因小失大。
事實上,外商與中資廠商合作後技術遭竊或造成相關損失的案例,並非少見。三年前,新加坡新芬科技公司為了進入中國市場,與中國國營的上海安工經濟發展公司,成立「上海梭拉賽富玻璃」,但沒多久新芬公司就收到法院通知,要求將土地與2500萬人民幣歸還上海安工,三日後公司隨即遭到祕密拍賣,九天後公司廠區被上海安工找來大批人員強占而去。
傳媒大亨、新聞集團創辦人梅鐸(Rupert Murdoch)也曾為了打進中國市場,積極與官方媒體合作,並配合中共要求採取新聞檢查,但歷經10多年努力、注入20多億美元後,依舊只能黯然宣布退出。
門檻高築 不利國際正常貿易
對於中國內需市場,外商無疑是積極地亦步亦趨,但又投鼠忌器。既想分食市場商機,又顧慮專利技術遭到盜用或山寨式的抄襲。
這項政策對台商的影響又是什麼?各界認為影響應該不大,因台商在大陸多走外銷、出口貿易,做政府採購市場的廠商相對少。
而且放眼未來,若要搶進內需市場,台商也會比外商更有機會與優勢。近期協助許多外商瞭解中國市場的經濟部投資業務處長凌家裕強調,大陸是個非常人治的社會,面對這些檯面上的限制,外商或外國媒體其實看不到門道,看不到大陸市場與政治文化上的潛規則。
【本文摘自《遠見雜誌》1月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