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牙痛、胸痛、下腹痛,一般人都是先想到專科就診,但如果症狀一直沒有改善,除了一般門診,還可到疼痛科、神經內科、神經外科找疼痛專家處理,而不是隨便打針吃藥、忽視不理。
疼痛專家詹廖明義醫師提醒,就診前最好先做「功課」──疼痛紀錄,包括哪裡痛?痛多久?什麼情況會痛?是隱隱作痛、絞痛還是刺痛?記載得愈詳細,愈有助於醫師下診斷。
先止痛再治療
醫師處理疼痛的優先順序大致分為:1.急性疼痛,2.癌症疼痛,3.慢性疼痛。
急性疼痛,譬如意外受傷、嚴重車禍、燒燙傷,假使沒有立即生命危險,血壓、呼吸、脈搏等生命跡象都在安全範圍,可優先處理疼痛,再動手術,經過數天、數週之後,痛感自然會消失。
第二類的癌症疼痛,被WHO列為癌症病人必須優先緩解的症狀。嘉義聖馬爾定醫院疼痛科主任黃安年指出,平均每4個癌症病人,就有3個痛到難以忍受的地步,尤其到了癌症末期,常常出現多發性疼痛。
近年由於積極推動安寧緩和醫療,一般腫瘤科醫生大都熟悉處理癌痛。黃安年表示,某些疼痛控制雖然無助於治療癌症,卻能減輕病人肉體與心靈折磨,得到較好的生活品質。
第三類慢性疼痛,疼痛持續3~6個月以上,也是臨床最常見的症狀,根據估計,全球慢性疼痛病人約佔總人口的16~30%,是非常驚人的數字。
慢性疼痛的成因複雜,署立雙和醫院神經外科林乾閔醫師分析,有的是生活緊張和長期姿勢不良;有的是隨著年齡老化,退化性病變造成;有的則是反覆過度使用身體某些特定部位,造成軟組織受傷。
慢性疼痛病人最多症狀:
1.肩、頸、背痛、腰椎,約60~70%(歐美國家則高達70~80%);
2.肌肉扭傷、運動傷害、膝關節,約20%;
3.帶狀皰疹造成的神經性疼痛、三叉神經痛、腦中風,約10%;
4.腹部疼痛,約10%。
針對慢性疼痛,各科醫生幾乎都是先從保守治療下手,除了給消炎止痛、肌肉鬆弛藥,同時還要預防復發,運動強化身體器官組織,避免再受傷。
一旦覺得不痛了,就要考慮停藥,回歸日常生活保養,而非無限期用藥,「病患的衛教很重要,」萬芳復健科張光華醫師總是告誡病人,「必須多管齊下,如果不矯正姿勢,調整作息型態,疼痛永遠不能根治。」
【康健雜誌》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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