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 Gaga穿著紅色半透明的長洋裝,她正在舞台上演出,這次不是演唱會,是一場在美國熱門影集《花邊教主(Gossip Girl)》的客串。她拖著長長的洋裝(喔,事實上是16呎長),踩在舞台階梯上表演,她的每一個動作都頗有架勢,但是站在這麼高的階梯,要保持平衡還要表演,讓旁觀的人都為她捏一把冷汗。
Lady Gaga標準的紐約客,紐約是我的靈感來源,我的一切
17歲時,Lady Gaga申請到紐約大學Tisch藝術學院,讀了一年以後,她就休學了,因為Lady Gaga想當一名「真正的藝術家」。於是,她搬出舒適的上東城,自己到下東城找了間破舊的公寓。一開始,父親幫她付了幾個月的房租,但之後Lady Gaga靠著自己打工賺來的錢,自給自足養活自己。就在那個時候,她遇到了音樂製作人Rob Fusari,他不僅和Lady Gaga合作多首單曲,還以「皇后合唱團」的歌名為靈感,幫她取了Lady Gaga的藝名。就這樣,平凡的小女孩Stefanie Joanna Angelina Germanotta,搖身一變成為追逐夢想的Lady Gaga,開始了她的成名之路。
Lady Gaga堅持「我就是他媽的要做我自己!」
追逐夢想需要一股瘋狂,也必須要有強悍的實力。不像很多等著歌送到錄音室讓他們唱的好命歌手,Lady Gaga幾乎一手包辦自己的專輯,從詞曲創作、造型,甚至唱片封面造型都參與意見。
Lady Gaga說:「我的唱片封面並不性感,卻足以代表我的概念,我花了好幾個月完成封面拍攝,但是我的老闆們卻不喜歡,他們覺得這個封面一個爆點也沒有,不夠商業化!」Lady Gaga回憶當時她還在會議上哭了起來,因為老闆認為,這個封面看不到她的臉和身體,一點都不漂亮。但Lady Gaga還是堅持到底,「我就是他媽的要做我自己!就像所有藝術家做的那樣,我決定要那個封面,我可以用那個封面說我想說的故事。」
【完整內容請見《ELLE》2010年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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