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寶寶過動嗎?
疑似「過動」 求診現況
面對電力充沛,成天無法乖乖安靜的孩子,父母們最想釐清的一個問題,便是自己的孩子到底是過動還是單純的好動而已。一般來說,父母之所以會懷疑孩子有過動的傾向,進而帶他們前往醫院求診的情形,大抵可分為以下兩種。1.學齡前,父母已無法有效管教:在孩子未進入團體生活前,父母在一對一的情況下,已強烈感受到無法有效教導或指正他們的行為。2.學齡後,經由學校師長反應:孩子在學齡後的團體生活中,因其活動力與行為無法受團體規範所控制,師長對父母做反應後才出現求診的動作。
振興醫院精神醫學部主治醫師袁瑋表示,目前多數因「疑似過動」而求診的孩子,多屬第二類,而這是因為在少子化的社會下,孩子在家中,照顧者的應對大多僅為一對一或一對二的情形,而在此單純的環境中,孩子過動的表現力便不會特別被凸顯出來。舉例來說,過動常見的狀況為無法控制自我的跑跳,而在家中,孩子僅是單獨一人,他「隨心所欲」的舉動,在父母眼裡看來,多半只是愛玩或是很皮而已,而在入學後,當其他孩子能夠乖乖坐在位子上聽講或執行團體遊戲時,孩子無法遵守當下規範,想幹麻就幹麻的行為相對便很容易被凸顯出來,而這也是學齡後的孩子為過動求診大宗的原因之一。
常見「過動」情形
通常家長會懷疑入學前(或進入團體生活前)的孩子有過動的傾向,多半是在養育與教導的過程中,遇到「講也講不聽,管也管不動」,甚至影響日常生活作息的狀況,才會帶至醫院求診,而這類狀況多半為孩子時常於家中跑跳,無法安靜下來,或常常顯得坐立難安的情形。至於在學校內的狀況,袁瑋醫師則表示,一般來說,孩子在學校會被師長反映的過動情形,大抵以干擾他人、隨意走動、打斷課堂進行、不停講話等為主要的現象。
Know about過動
袁瑋醫師表示,所謂的過動,其正確學名應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而其致病的確切原因,就目前已知的醫學尚無法下定論,也就是尚無單一的致病原因,只知與腦部神經缺損有相當大的關係。但從臨床狀況來看,大抵仍可歸納出以下幾種狀況,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有一定的關連性:1. 生活環境紊亂或家庭環境複雜(如:父母關係不穩,遺棄等。)。2.母體營養不良。 3.母體於孕期服用不當藥物,受到病毒感染或吸毒等。 4. 產程遲滯導致腦部缺氧,或早產。 5. 腦部曾受傷。6. 環境中毒(如:鉛)。 7. 基因(多重,非單一基因)。
動個沒完Why?
承上所述,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源自腦部神經缺損所致,但許多家長不禁要問「為什麼腦部神經缺損,孩子就會過動呢」。對此,袁瑋醫師解釋,由於人腦的神經握有主動與抑制兩大功能,其中,主動的功能指的是,對於事情能夠主動依據過去經驗與現在狀況做計畫、排序與執行的能力,而抑制的功能則是能夠在許多環境刺激下,擇一最重要的事情專注的能力。一但孩子神經有所缺損或處於不穩定的狀態下,不僅其主動執行能力會不佳,其抑制的功能也會受到影響。
舉例來說,一般孩子在課堂上聽講時,可以透過神經,抑制旁邊如教室外的交談聲或操場嬉鬧聲等訊息,但過動的孩子由於抑制功能不佳,所有的東西對他們來說都是刺激,所以
一但操場有人嬉鬧,過動的孩子便會受到影響,加上其主動依據過去經驗以及判斷當下執行能力的錯位,他們便可能出現直接起身,走出教室外的脫序狀況。
過動兒盛行率7~12%
目前過動兒的盛行率約7~12%,若以全台學童人數做推估,約有20幾萬人罹患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而就台灣1/4的診斷率來看,全台約有5萬多名孩童正在進行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的治療,算是相當普及的一種兒童精神疾病。至於有些家長似乎會有過動兒罹患率年年攀升的錯覺,這雖與身處環境日益複雜有一定的關連性,但實際上最大的原因則是診斷率提升的緣故。
Diagnosis過動症的判定
在初步了解過動的相關知識後,接下來父母們最想知道的便是,家中那位像是裝上用不盡電力馬達的孩子,到底是不是過動兒,以下除了針對台灣目前判定的現況與標準做介紹外,也附上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對於過動兒判定,所研擬的父母版本的評估列表,提供給家長們做為參考。
家長老師予以協助
由於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主要是以表現症狀反推回去做定論的一種精神疾病,他不像一般能夠藉由醫師單向的理學檢查判定的疾病,所以,與孩子長時間相處的父母與教師就扮演著協助判斷的重要角色,至於教師角色尤其重要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在就學後(進入團體生活中)較易凸顯的緣故,所以,一但父母懷疑家裡的孩子有過動的症狀時,除了帶至醫院求診外,孩子已入學的家長更應與學校老師做進一步的溝通,請老師協助觀察孩子的表現,以利日後的診斷。
過動判定3要素
承上所述,由於目前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仍沒有確切的致病原因,所以在其診斷上仍以外顯的表現症狀做為主要的根據,且須在符合以下標準的情況下才能真正斷定。
排除其他可能混淆的病症
由於某些疾病的外顯表現與過動兒「動個沒停」的症狀十分類似,所以在斷定前會予以排除所有可能的因素,有時會做詳細的神經學或抽血檢查做為輔助。至於一般意混淆的情況有以下幾7種:1. 先天性代謝,遺傳疾病。2. 新生兒窒息或神經系統感染造成之後遺症。3. 藥物、食物中毒(如:胎兒酒精症候群)4. 高甲狀腺血症。5. 癲癇(如:失神性癲癇發作,使用抗癲癇藥物。)6. 神經系統疾病(如:腫瘤、中樞性神經退化疾病、水腦。)7. 精神病或環境因素影響。
時間持續6個月,且場所交錯
在排除可能混淆的原因後,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的診斷還須符合時間持續與場所交錯兩樣要素。時間上,其注意力不集中或是活動過度的過動行為,須持續出現至少6個月或6個月以上,且在其程度上,要達到不屬於該年齡孩童發展階段的表現。此外,某些症狀必須交錯出現在兩個以上的場所,通常為學校和家裡。舉例來說,倘若孩子只在家中出現無法專心與走來走去難以安靜的情形,但在學校卻又能夠乖乖聽講,不造成其他干擾的話,臨床上仍不屬於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的範疇。
7歲前即出現,並造成生活上障礙
某些過動或注意力不集中的症狀,要在 7 歲以前就出現,才可判斷為先天性的注意力不足過動症,這是因為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會日益受到外界複雜的環境所影響,所以若在7歲以前若沒有相關症狀,其後才出現的話,多半非先天因素,而是外界環境所導致。此外,還須符合其外顯的症狀已經影響到日常生活,諸如社交、學習或人際關係的條件,才能予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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