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文章

二戰後美國社會的歷歷描繪者─厄普代克與美國天命 (上)

文/馮品佳    

1630年一群來自英國的清教徒在即將抵達新世界的殖民地時,在跨洋航行的風浪顛簸中聆聽溫瑟若普(John Winthrop)牧師佈道。溫瑟若普在他著名的演說〈基督愛的楷模〉(A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中提出「佳城在山」(a city upon a hill)的願景:為了見證上帝恩典與榮光,這一群為了實踐宗教理想而遠渡重洋的信徒們,一定要在這塊新土地上建立一個為世人所景仰的楷模,完成上帝所賦予的特殊天命。兩百年後,美利堅合眾國邁入半百之際,一位法國的政治學家得達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在訪問這個「新國家」之後,在1831年提出了美國是個「獨特的」(exceptional)國家的想法,因為這是一個由移民所組成的現代民主國家。得達克維爾的說法衍生出「美國獨特主義」(American exceptionalism)的理論,認為美國在世界上有其特殊地位,人民來源雖然殊異、卻對於自由、人權、民主等有著共同信仰,也為上帝所特別眷顧。不論是清教徒認為必須在新世界建立一座眾人仰望的模範城市,或是啟蒙思潮的衝擊下認定美國負有特殊使命的「美國獨特主義」,在在都左右著美國的政治與社會思潮,甚至是美國主流人民最基本的自我認同。文學的呈現裡自然也少不了這種基本信念的表達,或是對於這種「選民」(chosen people)心態的質疑與辯證。許多批評家認為美國當代文學名家約翰.厄普代克的創作──特別是兔子四部曲(Rabbit Tetralogy)──基本上就是試圖與這種美國的獨特性進行文學性的探討與對話。以下短文將簡介厄普代克的生平與文學成就,並且透過兔子系列──特別是首部曲《兔子,快跑》(Rabbit, Run, 1960)──討論厄普代克與美國天命論述之間的辨證。

約翰.厄普代克於1932年出生於美國賓州的郊區小鎮瑞汀(Reading),從就讀哈佛大學英文系開始,就不斷嘗試寫作及繪畫。深為迪士尼卡通新科技所感動的厄普代克以優異成績畢業之後,曾經在英國牛津的美術學院進修,原先想要成為卡通創作者,但是回到美國旋即進入《紐約客》(New Yorker)擔任編輯,從此開始他長達五十餘年的創作生涯。在他於2009年因肺癌辭世之際,總共出版了二十四部小說、十五本短篇小說集、十冊詩集、九本散文評論集、一部回憶錄、五本童書以及一部劇本。厄普代克終其一生獲獎無數,雖然與諾貝爾文學獎始終緣慳一面,但在美國本土卻是文學獎的常勝軍,曾經獲得兩次普立茲小說獎、兩次美國國家圖書小說獎(National Book Award for Fiction)、三次國家書評家小說獎(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Award for Fiction)以及美國藝術文學學院小說金質獎章(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Letters Gold Medal for Fiction)等殊榮,2008年更受美國政府邀請擔任人文領域至高榮譽的傑佛遜講座(Jefferson Lecture in the Humanities),可以說是一位創作能量極為豐沛、而又廣受讀者喜愛與批評界認可的多產作家。



厄普代克在回顧過去時自道,或許他一開始就踏入文學創作,沒有太多機會體驗美國社會,但是基本上他認為自己是個寫實作家,嘗試著以他一個美國男性的角度來描述他的國家。因此批評家們對於這位文學大家的蓋棺論定,多半認為他是以美國做為主要題材,而他的書寫也成功地繪製出二十世紀後半葉的美國社會歷史變遷的圖像。出生於經濟大蕭條時代、成長於二次世界大戰的厄普代克,幾乎可以與二次戰後的美國文學史畫上等號。如果誠如清教徒所深信,美國是依循天命立國,那麼厄普代克在文學上的卓越成就似乎也是這個天命的某種展現,以其過人的文采成為世界文學的「佳城在山」,也透過創作持續地檢討、剖視「美國獨特主義」。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厄普代克是以書寫美國小城鎮裡的中產階級、新教徒白人生活著稱,但是在他超過半世紀的創作生涯裡,他也嘗試過種種不同的題材,像是描寫新英格蘭現代女巫的《伊斯威克的女巫》(The Witches of Eastwick, 1984),幻想中美爆發核子大戰過後末日情境的科幻小說《末日》(Toward the End of Time, 1997),改寫莎劇《哈姆雷特》的《葛楚德與克勞狄斯》(Gertrude and Claudius, 2000),或是以猶太裔的作家以及反英雄人物貝可短篇小說系列(Bech)做為自我的化身,以《政變》(The Coup, 1978)想像非洲與非洲政治;此外,藉由一部後九一一小說《恐怖分子》(Terrorist, 2002),厄普代克也試圖了解造成紐約撼動人心的恐怖攻擊背後的基本教義派思想與世界觀。除了兔子系列以及貝可系列之外,厄普代克還以《整整一月》(A Month of Sundays, 1975)、《羅傑的版本》(Roger's Version, 1986)、《紅》(S., 1988)等三部曲,與美國文藝復興時期的名家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的經典小說《紅字》(The Scarlet Letter, 1850)進行今古互文的對話。或許讀者與評者對於這些不同類型的作品反應不一,褒貶交雜,但是由此可見厄普代克想要突破地域、種族、性別、文類限制的雄心,他不只是要做一個代表美國中產階級的地方作家,更想要做一位全面向、全方位的世界文人。所以在稱許厄普代克做為美國代表性作家之際,我們也不應該忽略他的寬廣視野與胸懷。



在厄普代克諸多小說創作裡,兔子系列一向最為突出、也被公認為是最能代表他的作品。藍燈書屋的「凡人圖書系列」(Everyman's Library)在1995年集合了兔子小說四部曲出版成為《兔子.安格斯壯》(Rabbit Angstrom),正式賦予兔子系列世界文學經典的地位。厄普代克也為這本合集重新寫序。在序言中他提到「兔子」哈利.安格斯壯這個角色是他觀察美國的工具,透過兔子的眼睛,他看到比自己親眼所見更值得陳述的故事。對於厄普代克而言,「兔子就是我的兄弟,一位摯友。他開啟了我的作家之路」。這個帶領他的作者與讀者跑/跳過二十世紀後半美國歷史的角色,在創造他的小說家腦海裡,擁有更真實的生命、更銳利的眼光,是一個始終讓大家難以定論他究竟是好或是壞的人,也是一個幫助厄普代克探究美國天命的「典型美國人」。



但是,如果美國的天命真的是為世人楷模,那麼為什麼做為典型美國人的哈利不論再怎麼「跑」也逃不出庸俗的中產階級生活情境?也找不回青少年時代籃球明星的風采與信心?也無法停止肉體上的衝動與持續不斷的婚外情?兔子難以安分的存在,彷彿就在質疑這個天命論述的真確性。專門研究厄普代克的學者葛蘭諾(Donald J. Greiner)就認為厄普代克的經典之作整體而言透露出一種對於美國性(Americanness)越來越黑暗、懷疑的態度;經由兔子系列中哈利的尋尋覓覓,可以看出來厄普代克對於「美國獨特主義」的觀感越來越不確定。



※延伸閱讀:

‧二戰後美國社會的歷歷描繪者─厄普代克與美國天命 (下)



【完整內容請見《聯合文學》四月號306期;訂閱聯合文學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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