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日前在對岸批評金融三法,當時金管會的主委陳沖回應說:「有事在家裡討論,不要跑去跟鄰居抱怨伙食不好。」富邦金控總裁蔡萬才接著反擊:「小小的金管會管太多。」如今陳沖已經更上層樓,高升為行政院副院長,遺缺由原本第一金控的董事長陳裕璋接任,若以國內金融大亨的政界影響力來看,「小小的金管會」能否管得了金融巨獸,當然令人質疑。
蔡明忠、蔡萬才剛剛西進大陸,也許不太瞭解大陸金融監管的厲害,才會「請鬼抓藥單」,蔡明忠批評台灣金管會政策之時,台下與會大陸專家想必多會贊同:「台灣金管會還真小!」
到底誰大誰小,兩岸比一比。依大陸地區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及證券經營業務;其他保險與證券法令對投資限制也很多。反觀,台灣地區金融控制公司法規定,投資範圍可以包括金融、銀行、票券、信託、保險、證券、期貨、創投等。如果向大陸看齊,富邦「金融帝國」恐怕會縮水不少!
台灣資本家,比較「安全」
(圖片提供/新新聞)
就算台灣的金控公司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金管會除了限令改善之外,緊急處分權祇能依情節輕重,處以撤銷會議決議、解除經理人或董事、監察人職務、或廢止設立許可。
但在大陸地區,依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規定,金融機構被接管、重組或撤銷期間,銀監會主席可以通報限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直接責任人員出境。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及關聯行為人涉嫌金融違法時,經銀監會主席批准,也可以凍結其違法移轉或隱匿的資金。換言之,大陸銀監會主席在特殊期間具準司法權,對比來看,台灣的陳沖是有點小。……
【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2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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