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來,隨著台中角頭翁奇楠被殺、槍擊案現場還發現四名台中市警察局官警的事件,引起社會軒然大波。
這個案件,不但使台中市治安再度受到側目,同時也使台中市警察局局長胡木源黯然去職。這到底是警察風紀問題?還是治安問題?在在值得關注。
關於這個事件,其實有許多值得再深入思考之處。首先應該思考的是:台中市治安到底好不好?從科學的觀點而言,重點在於:治安的定義是什麼?該如何觀察?遺憾的說,時間不用回溯太久,我們就可以清楚看出,「治安」二字是具有變異性的。
簡單說,有的人把治安不好視為事實命題(也就是治安真的不好);而有的人把他看成是價值命題(用主觀進行判斷)。
在科學上,治安難以精確定義;即便能夠定義,如何選取適切指標用以代表這個含糊的概念,又是另一個難題。即使在指標選取上,已建立統一共識,但在觀察時間的選取上,該取多久、觀察多長時間、什麼時間適合定論,各方也都有不同意見,因此原本無關政黨、非關藍綠的議題,在台灣硬是不單純。
可議
警察在錯誤時空出現
在這次事件中,其實最值得關注的問題不是翁奇楠被殺,而是在槍擊案現場發現台中市警察局四名官警。這四名警察人員有否制止、是否迅速報案、是否迅速離開現場,其實也都是次要問題,重要的是職司治安的人員,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空間。
過去,美國社會學者曾經對「秩序」(order)一詞,從「人、事、時、地、物」五個具體因素,分析何謂「秩序」與「失序」(disorder)。單純一個人、一件事,如果不加入時間空間因素、如果沒有社會認知作參考基準,很難判斷是非對錯。下列的表大概足以做簡單說明。
由上表就可以看出,就算是通常的行為(如喝酒),只要時間、空間變化,在社會上就會引起不同評價。這四名警察人員,不管階級大小、職位高低,在沒有取得上級允許下,出入引起爭議之處,難怪引發質疑。
政府分官設職,有專業與效率之考量;警察組織何嘗不然?當職務所須與出入場所不合,是另一個應檢討的地方。但更重要的或許是,警察人員與黑道之間的關係。
同樣的,「黑道」一詞需要明確定義,尤其需要法律上的界定。「黑道」一詞,是一種帶有恥辱意味的符號與標籤,至少帶來兩方面的社會效應:一是社會大眾的對他們的認可與接受程度極低,具有「嫌惡性」:另一則是可能同時兼有「鄰避效果」,大家不希望與之為鄰。
問題在於,誰有合法權利認定誰是黑道、誰是白道?從社會現象觀察,我們可以看出,大體是基於兩個標準:第一、有時社會習慣用身分認定,所以職司治安人員、政府是白道,有組織犯罪團體是黑道。第二,社會有時習慣用過往行為認定,前科多者是黑道、少有前科者是白道。
這種基於「思維經濟」的思考與分類,雖然在某些時候提醒我們少與某些人為伍;然而,不容諱言的是,在許多時候也斷絕了這些人自新的機會。
也因為這種標籤上身的效應極大,在現代刑事政策思潮中,比較不喜歡用身分與過往行為認定人的好壞,取而代之的用每一次行為作為判斷是非對錯的標準。
績效
功成名就又升遷有望
由於翁奇楠已被社會輿論認定為黑道,而這四名台中市警察人員又出入他所開設的公司,難免引起遐想。他們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此刻,筆者無法猜測,也不願猜測。
不過,根據國外的文獻資料,我們可以看出,他們之間的關係十分複雜。若想要快速結論,大概就只能用「互利」或「共生」的關係形容。
先看警察人員那一面。由於沒有警察組織不講績效、沒有績效的警察人員大概沒有太多前景,所以績效是引導警察職務行為的重要因素。警察職務行為內容複雜,社會認知多半集中在破案、逮捕,儘管那只是警察工作中的一小部分,卻構成社會大眾最重要的認知。
服務績效,看得到,卻很難引起注意,因為不是社會大眾認知的核心。若說破案,有大有小,小的上不了檯面、難以破格升遷、不能光宗耀祖。
逮捕,有大咖、有小咖,若非十大通緝要犯,也無法令人景仰。更重要的是輿論的推波助瀾。破大案、逮大咖,媒體社會版主編喜歡仿效武俠小說手法,給予封號,所以在功成名就之餘,連帶黃袍加身。
交情
以私害公可能性增高
用這個就足以說明,為什麼有人喜歡當刑警、何以大家戮力破大案的道理了。要破大案、要抓要犯,就必須掌握內情、就要有可靠情報。這些從那裡來?知黑道者、非黑道也。
隔行如隔山。這是不易的道理。所以與兄弟交陪、跟黑道互往,便是取得內情與情報最重要的管道。以兄弟做為掌握黑道內幕的通路,總要有交情。建立交情取得互信,意味著有時必須「睜隻眼、閉隻眼」、有時必須提供警方自己的情報給對方、有時甚至必須順便打打圓場。
時間久了,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建立,「以私害公」的可能性便大增。所以,從倫理學立場來看,有人認為警察工作「跟兄弟來往」非本質惡,而是必要之惡。
就如同18世紀亞當斯密(Adam Smith)看「政府」一樣。由於許多警察人員不把這種非尋常交往看成是本質惡,因此,筆者在這裡可以下斷語:這個事件,也許空前、絕非絕後,一如「墨菲定律」(Murphy's Law)所說:凡事只要有可能會發生,就一定會發生。
再看兄弟面。
先不論兄弟是否像電影《艋舺》中的台詞「我只知道義氣」一般,事實上他們只是另一群行事作為不同於一般社會大眾的人。他們要「利益與財富」,只不過透過尋常方式、透過合法管道所得到的利益,往往時間太慢、常常數量過小。
以尋常方式、合法管道累積財富與利益,由於市場供應者極多,所以面臨極大競爭,因此時間慢數量小。相對而言,由於技術門檻,一般人不容易進入非法市場,所以供應者少,容易壟斷,所以獲利快又豐。必須強調,何以一般人不進入非法市場?
這除了有法意識的考慮外,更重要的或許是,要有人脈、要有人頭、要有本錢、甚至要敢剁斷別人腳筋。
黑道
不論誰當政都難消滅
在此同時,雖然非法市場競爭者少,卻不會一直見容於當局或政府。當局與政府所宣示的掃黑,基本上是在民意要求下的被動回應。也因此,政府與當局不會一直容忍或一直不容忍。
不會一直容忍,是黑道因利益的火拼會引起民怨。當民怨高漲,政府與當局就必須適時回應,否則就失去治理的正當性。
之所以不會一直不容忍,不但是因為黑道不容易精確定義,更因為這是重大的社會改造工程,需要長時間才能竟功,而民主制度中的定期選舉不容許這種需要長時間卻不容易看到效果的努力。黑道力量再大,不可能與國家或政府力量抗衡,所以也需要保護、也需要情報。
保護力量,來自有權取締者,情報亦然。在這種情況下,能有一些當局朋友,三不五時高抬貴手、偶而洩露小小情資,看來也理所當然。
俗話說,「惹不起但總躲得起」,事態嚴重時,店關門歇業、人遠走高飛,避避風頭,兩全其美、各蒙其利。所以,在此可以做另一個斷言:不論誰是當局、不管那黨執政,黑道很難消滅。
事實
黑道事業因需求而生
為什麼黑道難以消滅?原因很多。第一,他們的事業很多是因需求而產生,例如性與賭。
在公共政策上,就會有合法非法、是否集中管理的爭議與討論。第二,只要有利,就必然有人加入。第三,只要有黑道,就能掃黑,創造英雄與有為政府。
更不要忽略,黑道是「社會建構」。當需要團結或共識時,找出甚至創造出一個黑道團體與人物,有助於社會凝聚力的建立。社會學者如是說。
聰明的兄弟與黑道,不會令人討厭、拒絕引起側目,在違法行為的質與量上知所節制。若狀況正好相反,理論上只能做這樣解釋:平衡各派力量的地下秩序維持者已失去實力,因而各家爭鳴、百花齊放。若然,就是腥風血雨的開始。如何壓制?是智慧的考驗、與決心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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