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矚目的兩岸經濟協議(ECFA)已在六月二十九日正式簽署。雖然台灣目前內部對於ECFA仍有雜音,但毋庸置疑的是ECFA不僅是未來兩岸市場開放與推動經濟合作的基礎,更是檢驗兩岸關係重要的試金石。
ECFA目前的內容分為五章,共有十六條條文以及五個附件。基本上,可以分為早期收穫、貨品貿易、服務業貿易、投資協定、爭端解決及其他制度性規定等六個部分。其中早期收穫是貨品貿易與服務貿易提前自由化的部分,而貨品貿易、服務業貿易、投資協定及爭端解決等,均必須在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展開正式談判。如果ECFA在二○一一年一月一日生效,二○一一年上半年雙方就將啟動各項議題的談判。
目前ECFA最具體的內容為早期收穫計畫,除了服務業開放少數項目外,在農工產品方面,中國對台灣開放五百三十九項產品,其中有十八項為農產品。這些產品在二○○九年中國大陸自台灣進口金額為一三八‧四億美元,占台灣對中國大陸出口的一六‧一%。至於台灣對中國大陸降稅之早期收穫產品清單,則共計二百六十七項,這些產品二○○九年中國大陸對台灣出口金額為二十九‧二億美元,占中國大陸對台灣出口一○‧八%。顯示我方所提項目及占出口比重均高於對岸,對於台灣相對有利。
早期收穫計畫:傳統產業契機
總體而言,台灣所獲得早收項目以傳統產業為主,高科技產業不多,主要是因為大多數高科技產品已是零關稅。就台灣早收項目內容分析,可以分成兩種類型,一類是相對資本密集的傳統產業如石化、機械、紡織中上游產品等,這些產業因為競爭力不弱,對中國大陸的出口金額不小,但因遭受到東協對外FTA的威脅,列入早收項目不僅可以幫這些產品保持在中國大陸市場的占有率,同時也可以具有取代日、韓產品的功效,一舉兩得。
未來談判思維:由讓利到互利
另一類是相對勞力密集的傳統產業,例如汽車零組件、小家電、服飾配件及鞋襪等,這些產業在中國大陸高關稅障礙下,出口中國大陸不易,因此過去這些產品對中國大陸出口不多;但台灣具有一定的技術優勢,利用ECFA早收降稅優勢,可以幫助這些廠商攻占大陸市場,開創新的契機。
雖然早收計畫對於台灣相對有利,但是畢竟祇占台灣對中國出口的一小部分。未來仍須完成其他議題的談判才能充分發揮效益。根據其他國家的經驗,採取ECFA談判的模式雖然具有循序漸進的優點;但由於談判議題會愈來愈複雜,需協調整合的程度也愈高,有可能會使談判時間拉長。
台灣必須特別要注意,雖然中國一再提及「讓利」之說,而且由早收計畫多少也反映出來,但是中國「讓利」並不代表中國「不得利」。所以如果台灣農業仍是鐵板一塊,工業也不想多開放,服務業對陸資也深具戒心,中國由於ECFA獲利不多,使完成後續協定談判的時程可能會因而延宕。屆時可能「前菜」的早收與屬於「主菜」的後續各協定的間隔因而拉長,而減損了ECFA的效益,此為未來談判所應避免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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