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涵蓋美國以南的廣大地區,是各種民族融匯的大熔爐;歐洲、印地安、非洲及亞洲的移民跟當地原住民,長年以來,多元種族的混血、多元文化的加持,在拉丁美洲的特殊地理環境裡,蘊育出無比瑰麗詭譎的人文風格。以舞蹈而言,阿根廷探戈即舉世無雙、巴西森巴也獨領風騷。
探戈發源於十九世紀末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其音樂主要以高卓人的Milonga舞曲為底,融合古巴的Habanera及黑奴從非洲帶來的Candombe舞曲,形成探戈主要的節奏與旋律。之後又融入歐陸的Polka與Vals,使音樂內涵更為豐富。
一九二四年,英國皇家舞蹈教師協會結合歐洲宮廷舞與拉丁美洲舞,把舞姿、舞步及舞程線都加以規範並系統化。二次世界大戰後,此協會又針對拉丁舞進行整理,一併命名為國際標準舞。從此,國標舞分為摩登(探戈等五項舞)、拉丁(森巴等五項舞)兩大舞系,每年舉辦世界性比賽迄今。
國際標準舞既是人為的制式舞蹈,所以,只要學會並學好它的基本遊戲規則,即可「通跳」於全世界。阿根廷探戈經此「改造」,已經面目全非。不僅男女握持、姿勢、神態、舞步都改頭換面,連音樂、節奏、風格也迥然而異,國標探戈儼然已是一門新舞種。然而,在世界各地,無論大小競技或者表演,國標探戈只佔摩登舞中五分之一的演出機會。反而是,充滿阿根廷民族原汁原味的探戈仍然以其銳不可當的氣勢,長年以來在世界各地輪番大型演出,從未衰竭過。
英國皇家舞蹈教師協會雖然也像對待摩登舞一樣,為拉丁舞訂下很多遊戲規則,但這些緊箍咒似乎無法禁錮拉丁舞者,幾十年來世界國標舞比賽時,摩登舞的舞步既無創新、舞程線也鮮少變化,觀賞國標摩登比賽,不論舞藝多麼高超,看多、看久了,仍然不免覺得單調,而拉丁舞則百無禁忌可以千變萬化,觀賞拉丁舞時,總是如吸毒般越看越上癮。
筆者以為,這種現象說明拉丁民族的種性拒絕被規範,阿根廷探戈被大量修改的結果,就只能蛻變成另外的新舞種,拒絕被規範的拉丁舞,不但堅持原來的拉丁風格,並且發揚光大。
拉丁舞讓人目不暇給,進而心眩神迷,實因舞蹈表現了那個區域無法效顰的種族特色。除了舞蹈技能,摩登舞也講究風格呈現,例如華爾滋要華貴典雅、探戈要剛勁平穩、狐步要悠閒從容等,但並不強調面部表情與肢體之間的互動關係。拉丁舞則除了要掌握各舞種的風格,例如倫巴要纏綿深情、婀娜多姿;恰恰要熱情奔放、俐落花俏;森巴要粗獷豪邁、熱情奔放之外,舞者必然完全沉醉在舞蹈中,其顏面飽含表情、肢體充滿語言,和舞蹈動作完美地結合。此外,舞者更能與觀眾情感交流,拉丁是愛情之舞,除了挑逗舞伴,還能魅惑觀眾。除此之外,更強烈的表現雙人舞合體的風格。
拉丁舞經常充滿爆發力的野性美,係因舞者身、心、靈同時全然的釋放,這是跳拉丁舞的充分必要條件。在舞蹈中能讓身心靈同時釋放的人種首推拉丁美洲人、其次是歐洲人、再其次是北美人,最後是亞洲人。在拉丁舞我們最能領悟:怎樣的民族,跳出怎樣的舞蹈、怎樣的民族舞出怎樣的人生。世界國標舞大賽時,各國舞者都在努力仿傚並想加強拉丁民族的特色而已。
墨西哥畫家芙烈達.卡蘿(Frida Kahlo, 1907-1954)以她名字出版的傳記(台灣二○○三年出版)與電影(台灣譯名《揮灑烈愛》),她的一生,把充滿無限缺憾的人生,演繹成完美亮麗的拉丁民族的大河舞曲。
芙烈達在六歲時患小兒麻痺,她苦鍊身體,成為運動健將。十八歲時搭的巴士與電車相撞,她的脊椎折成三段、頸椎與一隻腳碎裂、右腿嚴重骨折、一根金屬扶手穿透腹部,使她成為重殘。所有人都以為她死定了,她不但活下來,且站起來、學習走路,二十一歲時獨自走到當時名畫家也是後來她的丈夫狄亞哥.里維拉(Diego Rivera)那裡,展示自己的畫作。
狄亞哥帶她第一次參加聚會,女主人拿出一瓶酒要平息兩位劇烈爭吵的男人,說:「喝最多的人,就可以和我跳舞」。竟是芙烈達伸手拿起酒瓶,一口氣喝完。結果是兩個女人共舞阿根廷探戈,一時震懾全場。
這位一生經歷三十多次整骨手術、終身跛腳的人,竟然跳出如此豔麗魅人的探戈,就電影藝術而言,這支舞是用來象徵她生命歷程如探戈般從憂鬱痛苦中淬煉出詭譎亮麗吧?
事實上,芙烈達多采多姿的現實生命遠遠超過探戈的神髓,她哀怨糾纏的戀情如倫巴、火辣激情的政治言行如森巴,她那奇彩的墨西哥服飾與冷豔的臉龐、詭譎鮮豔的繪畫、黑色幽默的機智語言、以及鋪張揚厲的行事風格,在在呈現燦爛活潑、奔放四射的生命活力。這隻火浴的鳳凰如此動人心魄,讓人不得不歎服、不得不仰慕。
日本、美國兩度拍攝的電影Shall We Dance?,說明人類不只想跳國標舞,且想跳得高明、跳出屬於自己的風格。其實,制式舞蹈可學而得,但仍然屬於運動範圍。只有盡情發揮自己的性情才華,才有可能得到舞蹈三昧,才能真正享受舞蹈的情趣。而所有個人的努力都跳不脫他先天的種族遺傳、生長的環境氛圍、以及民族的文化薰陶,在芙烈達身上,確實證明:怎樣的民族舞出怎樣的人生。
鄭明娳/台灣師大國文研究所畢業。國家文學博士。曾任師大國文系教授,現任東吳大學中文系教授。著有《現代散文類型論》等二十一種,編有《當代台灣文學評論大系》等二十九種。曾獲國家文藝文藝理論獎、中山文藝散文創作獎、十大傑出青年金手獎等 十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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