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任意修改條文,牽一髮可能毀掉全身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已於六月二十九日正式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行政院會也在七月一日通過,將協議內容送至立法院審議。吳敦義在專訪中一再強調,協議本文送至立法院後,應以「條約」方式做審議,不得修改其內容。
針對ECFA的相關爭議,吳敦義的專訪內容如下:
是互利不是讓利/談判上折衝,雙方各有妥協
《新新聞》(以下簡稱《新》):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第五次江陳會所簽署的ECFA,必須於三十日內核轉立法院審議。對於立法院臨時會該如何審議ECFA,行政院如今抱持怎樣的態度?
(圖片提供/新新聞)
吳敦義答(以下簡稱答):審議時應該比照條約,也就是說,國會有權利透過表決做出准駁與否的決議,可以討論,可以否決,但不能修改任何條文或稅率。
ECFA的簽署,為兩岸經貿關係建立了新的合作架構與模式,是在平等互惠、循序漸進的原則下推動,因此不贊同「讓利」說,談判桌上是「互利」模式,有取也有予,經過締約雙方取與予的折衷、妥協後才簽訂。如果現在我方臨時修改一條合約,對方可能也想退一步,整個架構可能又得重談,問題是,誰願意再耗時與你重新談判?再者,這樣一來簡直把國家的聲譽拿來開玩笑,以後還有誰願意與你談合作?
《新》:對於早收清單中的關稅減免,國內許多業者有不同的聲音,行政院要如何面對?
答:協議中有一項「關稅減免」,這項協定並非今天簽訂,明天就立即生效,而是分三個階段逐步進行,第一階段將在二○一一年的一月一日起,關稅高於一○%的商品統統降為一○%,高於五%降為五%,五%以下則歸零;第二階段於下一年執行,「獨留五%傲春風」,簡單說就是關稅一○%則降為五%,五%則歸零;最後一階段則是在二○一三年的一月一日這天,宣布在清單內所有商品關稅全部歸零,未列入清單的擇期再談。
現在傳出有人提議修正為,在二○一一年一月一日這一天就執行零關稅,聽來對我方是極為有利,因為對岸關稅比我方高。但能實現嗎?如果對方不願意接受,那談判不就破局,早已簽訂的ECFA就像法律條款,祇要一條不同意就會失去效力。因此,要嘛就全盤否定,不然不要任意修改條文,因為牽一髮可能就會毀掉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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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2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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