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肅事輕鬆講── 與家人抓住機會談生論死
■對於那件事情(新聞、電影、親友過世等),你有什麼看法?
■如果可以選擇,你認為哪種方法才是得到善終?
■如果對於治癒性的治療反應不佳或沒有反應,你希望該怎麼做?
■你會選擇延長生命的「治癒性療法」,還是症狀控制、提升生活品質的「緩和性醫療」?
■如果醫生告訴你剩下的生命有限,你會想如何度過最後的時光?
■你對死亡的態度是害怕恐懼還是坦然面對?
■對於死亡,你最關心的是什麼?
■臨終以前,你希望能完成什麼心願?
總之,愈早開始討論並且做好規劃愈好,(可上網參考安寧基金會「預立醫療自主計劃」(www.hospice.org.tw),甚至簽好預立醫囑DNR,讓家人知道你對生命的價值與醫療態度,解決日後被迫替你做醫療抉擇的壓力。一旦沒有後顧之憂,才能安心地活好每一天。
2認識DNR與預立醫囑
■何時是簽DNR最好的時機?
簽DNR愈早愈好,只要是年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備有2個見證人(最好是家屬、親友,也可以是醫院志工),隨時都可簽DNR意願書,並且最好是在健康、意識清楚的時候,就先做好預立醫囑,明確表達意願,不要等到最後一刻生命末期,才把燙手「難題」丟給家人,家人基於不捨或者怕被指責不孝,往往很難「下手」。
或者也可以書面委託一位信任的親友為「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在生命垂危自己無法表達意願時,以這位代理人的意見為意見,由代理人簽署D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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