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如去年才踏出校園,年底順利找到一份行政助理的工作。今年過完年後,曉如被診斷罹患乳癌第一期,接下來便是一連串的放射線治療過程。當年媽媽有幫曉如投保終身防癌險,但在申請理賠過程中,曉如卻發現這張保單的理賠項目太陽春,不理賠初次門診與罹癌保險金。現在有需求,保障卻不足,怎麼辦?
威盛保經公司經理、CFP國際認證理財規畫顧問賴慧珠表示,在民國85年以前的醫療險保單,保障內容相對陽春,現今醫療發展不斷進步,新推出的保單早已擴大理賠範圍;如果保戶沒有主動了解,為舊保單增加新保障,等到出險要理賠時,將發現保障不足,無法全數理賠。
遇到這種狀況,保險公司業務員通常建議你以加購保單的方式,補足新的保障,但缺點就是每年要多花一筆保費,有沒有其他更經濟實惠的做法,享有相同的保障權益呢?以下提供2種方式,讓你用少少的錢,為舊保單增加新保障,權益不流失。
方法1》契約轉換
適用商品:壽險、意外險、醫療險
適用時機:過去購買的保單,無法滿足現今需求,保戶可直接轉換契約,不必以解約或重新購買其他主、附約保單的方式來增加保障。
條件限制:契約轉換的好處是當原先的保險規畫不符所需,可把舊保單轉換成未來所需要的險種,轉換後新保單的「投保年齡」及「保險始期」皆與原保單相同。但保單轉換須在2個前提下,保戶才能做此要求。
1. 僅限同質性保單互相轉換,例如,有保單累積價值的壽險保單轉換成年金險保單;意外險保單轉換成加倍給付型意外險保單。
2. 保單尚未出險(即發生事故,產生保險理賠)。
業界實例:富邦人壽富鴻通訊處區經理楊美娟舉例,有些保險公司會提供契約轉換的機會,如有位客戶在民國87年、41歲時,投保保額120萬元的傳統終身保險,20年期,每年年繳保費約2萬5,000元。
當保費繳到第12年,恰巧碰到保險公司開放契約轉換,只須補足過去差額保費共75萬元,之後8年內只要每年再繳保費6萬元,就可以將壽險轉換成年金給付型養老保險。等到60歲後,就可以每年領12萬元,領終身,增加更多的保障。
實務做法:投保人可具備保單、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等資料,找業務員或保險公司進行契約轉換。不過為了趨避風險及費用問題,各保險公司對保額、轉換險種及期間亦設有不同規定,建議消費者可先參考壽險同業公會公布的「人身保險業保險契約轉換及繳費年期變更自律規範」及各家保險公司網站公布的契約轉換規定,再看看是否適合進行契約轉換。
方法 2》開放給付
適用商品:醫療險、防癌險、重大疾病險
適用時機:針對醫療險給付項目或批註條款,保險公司有時會做調整,保戶不必更約、也不必加保,即可適用新條款。
制度說明:當消費者發現,很久以前購買的保單,都無法理賠現在新的醫療項目或手術理賠時,該怎麼辦?
錠嵂保經公司法務部理賠科陳仁泰說,其實保險公司有所謂的「開放給付」方式,也就是將新醫療險保單的理賠項目,擴大使用在舊醫療險保單的理賠範圍之內,而有的時候也會針對不同業務通路所銷售的保單,進行單一商品或個案的開放給付。
制度由來:一般門診手術並不屬於醫療險的理賠範圍,但隨著門診手術的頻率增加,新設計的醫療險也開始針對門診手術進行理賠。因此,保險公司便開放部分舊醫療險的門診手術理賠項目。
實務做法:錠嵂保經公司區經理余婉琴就過去的實務經驗分析,保險公司的「開放給付」條件並不會出現在舊保單的主約或條款,保險公司也不一定會主動告知保戶。所以就實際情況來說,如果保險公司未特別通知保戶時,就必須視個案或是保險公司開放給付幅度,在出險理賠時個別爭取,此時,你的保險業務員是不是夠專業、懂得幫你積極爭取,就是關鍵。
出險後才發現保障不足 3步驟維護權益
陽春的舊醫療險保單,可以透過契約轉換或開放給付的方式,增加保障,但當保戶出險後才發現醫療保障不足,這時該怎麼辦?賴慧珠提出以下3步驟,供保戶參考:
1. 確認自己的保單在現有的情況下,可以獲得理賠的內容及程度。
2. 跟業務員討論,有沒有符合其他的理賠條件或開放條件。
3. 可以請醫院協助,在符合保險公司其他的理賠條件或開放條件下,開立詳細的診斷書,以爭取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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