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們舉辦國際研討會,請來一位美國教授。美國人一般是很重視個人隱私的,除非對方自己談起,否則貿然提出任何有關私人領域的問題都是不禮貌的。然而初次見面,這位教授就主動告訴我,他有六個孩子,我心裡還偷偷想:那你結過幾次婚?
他大概聽出我的「沒說出口的問題」,很坦然的說:「我和太太生了四個孩子,最大的已經二十幾歲了,我們領養了兩個,一個是東歐小孩,另一個是非洲小孩。」見我瞠目結舌,他又補充說明:「我們家老二還是嚴重的自閉症呢!帶他很辛苦,他目前智力相當於3、4歲的小孩。但是我們很喜歡小孩,家裡很多小孩很好呀。」
接待他的期間,看他有機會就會主動介紹他的家庭。其他華人同胞也都跟我一樣,又敬佩又羨慕,覺得這種「自找麻煩」的人才是真正愛小孩。
過不久,又有一位好友從美國回來。過去一年,他們從三口組變成五口之家,因為女兒11歲了,他們對父母的角色感覺很滿足,經過許多努力和繁複的過程,他們領養了兩個東歐男孩。小兄弟第一次來到媽媽的出生地,十分好奇,也很興奮。他們才去美國一年,英語溝通已無障礙,之前在孤兒院待了兩年,當然有許多行為問題,但是在愛的環境裡,孩子有了足夠的安全感,已經是活潑又有禮貌的小孩。
這些「從垃圾堆裡撿來的寶貝」讓我想到領養的問題,華人對「領養」基本上是排斥的。通常夫妻很想生小孩而生不出來,若嘗試各種人工受孕而仍不懷孕,只好領養,是不得已的。一般人對「養父母」也有刻板印象,或許因為華人極重視血緣關係,傳統農業社會中為了增加人手才會領養孩子。總之,多半不是因為喜歡小孩而領養,所以養子∕養女似乎就是「可憐蟲」的代表。
我認識的美國夫妻領養小孩的例子很多,他們的出發點通常比較單純。所以種族、年齡、性別、長相都不是問題,既然自己生的都不一定盡如己意,領養什麼樣的孩子也是上帝所賜。只要付出愛,真心的接納孩子,孩子就會成為真正的家人。有時,愈是不可愛的、愈是殘缺的,還是有人領養,因為當孩子是那麼「沒有利用價值」,才能真正讓父母體會無條件的愛和經歷不求回報的愛。我們當然希望所有的孩子都是在父母的期盼中來到人間,但若不是,也應容許並鼓勵非親生父母來疼愛他、照顧他。
養父母需要社會的支持和肯定,不要用雙重標準來論斷他們。例如親生父母需管教孩子,養父母合理管教孩子時,旁人不要用異樣的眼光看待他們。以平常心看待這些領養家庭,讓這些為愛而領養的人在承擔父母責任的同時,也能享受當父母的樂趣。
【完整內容請見《親子天下》2010年07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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