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de in Taiwan」,多年來經由國人在各種不同產業的努力下,已經成為國際上有口碑的品牌。所以未來包括農產品在內的MIT台灣產品,絕不可以被Made in China所蒙混或取代。
10月15~18日,中國即將召開第十七屆五中全會,訂定「十二五」計畫,根據報導,中共將呼應馬政府「推動六大新興產業,建立兩岸共同品牌、制訂共同標準」的政策方向,預定加強和台灣在新興能源、生物科技、農業育種、醫療生技及資訊產業的合作,努力打造「中華民族的自主品牌」。
此外,今年7月間的國共第6次論壇,國共兩黨曾簽署22項所謂「上天入地全面合作」共識。8月12日,蕭萬長副總統於「兩岸和平創富論壇」,更是明確提出「兩岸應共同發展全球華人品牌」。依此趨勢發展,未來包括農產品在內的Made in Taiwan台灣產品,絕大多數有可能會變成Made in China!
兩岸共同「發展全球華人品牌」對於台灣農業是利?是弊?值得我們以客觀的數據與事實分析檢討。
檢驗與檢疫 中國難落實
台灣,早已被列入「已開發國家」,已開發國家的產品至少有兩個特色:「生產成本較高」、「重視產品的品質安全與生產責任倫理」。而這兩點特色,使得台灣許多農產品銷往中國,因為成本高、產地被混淆不清而血本無歸;中國農產品銷入台灣或運往國際市場,將因低價與缺乏監督甚或劣質,讓台灣農民遭受傾銷式競爭。
而依照馬政府的施政步驟:2次江陳會,簽署兩岸大三通;第4次江陳會,推動兩岸重點領域共通標準、度量衡統一以及檢驗與檢疫交互承認;未來,推動兩岸共同品牌,不僅「台灣品牌」將迅速貶值,更嚴重的是國人的消費權益與健康將暴露在無法控管的風險當中。
實務上,和中國建立檢驗與檢疫交互承認,難以有效落實。以農藥殘留為例,不僅兩國的農藥品項多所不同,我國已建立的用藥標準品項也遠多於中國,標準亦較中國嚴格。例如:大閘蟹的硝基呋喃抗生素,中國可以使用,我國列為禁藥;中國水產養殖漁業常用的孔雀綠亦同。
「毒奶」2008年3月早已發生,為了「奧運的國家光榮」,中國可以延宕至當年9月才正式對外公布,這說明了「食品安全與消費者權益」在落後的中國社會是多麼陌生遙遠的概念!
進口廉價品 流竄大台北
大台北地區,來自中國等開發中國家的農產品俯首皆是。以進口蔬菜為例,來自中國最為大宗,其他如越南、印尼、泰國等,目前的產品有:蘿蔔、蘆筍、甘籃、包心白菜、菠菜、甜椒、豌豆、辣椒、金針花、玉米等,舉目皆是。進口蔬菜須冷藏、長途運送,為了符合檢疫規定,原則上入關時不准有「蒂頭」,採收後到我國零售市場上市,至少10天以上,較不新鮮、較不青脆,甚至有老化、鬆軟、黑色斑點等現象。
選擇較為廉價的進口產品,是合理的購買行為。然而,大台北地區的市民很可能經常消費到風險較高且付費不合理的進口農產品而不自知。
進口蔬菜,農藥殘留難以有效把關、成本較為便宜,一般消費者不易分辨。開發中國家進口來台農產品的到岸價格,於一年四季的絕大部分時間,均低於台灣的產地價格,國產優質安全農產品,也因為進口品的不公平競爭,傷及農民的權益。
允中資入台 安全亮紅燈
2010年6月29日,兩岸簽署ECFA,表面上沒有增加開放中國農產品進口,其實早在2009年7月6日,馬政府已經以行政命令,直接發布「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容許中國人來台投資穀類及豆類、花卉、蔬果、水產品、農產原料、冷凍調理食品等批發業;蔬果、肉品、水產品、其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零售業;陸上運輸業;甚至餐飲業。此舉必會增加中國農產品進口,就好比好市多(COSTCO)大賣場,充斥著美國的產品一般。
2010年1~8月,自中國進口蔬菜及其製品21,998千美元、進口水果及其製品26,157千美元;台灣出口到中國蔬菜及其製品僅3,490千美元、水果及其製品17,013千美元。蔬菜及其製品,自中國進口是台灣出口到中國的6.3倍;水果及其製品,自中國進口是台灣出口到中國的1.5倍。
2010年1~8月,中國來台農產品4億1,600萬美元,這個數字不包括走私進口,也不包括藉由泰國、越南等第三地進口,因此,國人買到的農產品,其實很多是來自中國。中國是黑心食品的輸出大國,這是舉世皆知,積極推動中的「海峽西岸經濟區」以及國共對ECFA的「如火如荼」推動,若沒有清楚的市場區隔等配套,不會是人民所樂見。
目前准許自中國進口農產品1,417項,其中1,067項仍課關稅;管制830項,然藉由越南等第三地來台的行為,司空見慣。多數CAS農產品原料(果蔬汁等加工食品)也是來自中國等國外。
形成對食品安全、國人健康威脅的極大隱憂。
清楚標產地 廢除CAS
馬政府上台之後,大量編列農產品CAS預算(日本的農產品標準叫做JAS,Japanese Agricultural Standards),減少農產品產銷履歷預算(TAP等)。農產品產銷履歷是一種可以追溯源頭的制度,可確保從「農場到餐桌」的安全,是因應進口低價農產品挑戰的有效對策。
兩岸產品共通標準的建立、度量衡統一、檢驗和檢疫互信;減列產銷履歷的預算、大量增加CAS預算;容許中國人來台投資農產品的批發、物流及零售;ECFA、海西區和共同品牌的推動。
以上,對消費者以及農民權益確保,都會是嚴峻的挑戰。
國產品和進口品的市場區隔、標示原產地,是政府責無旁貸、最起碼的責任。盡速建立農產品原產地標示制度、加強「邊境管理」,才較有可能確保消費者食品安全、付費合理,以及營造公平競爭環境、保障農民權益。而廢除以CAS代表台灣優良農產品、以CNS代表國家標準,改以其他較適當的英文名詞,是根本作為。
「Made in Taiwan」,多年來經過國人不同產業的努力,已經成為國際上有口碑的品牌。這個品牌,是要努力與歐美日先進國家接軌,向上提升,成為高品質、高價格與高毛利的品牌;抑或是向下沈淪,犧牲台灣農民、犧牲國人健康與消費安全,而與中國的廉價式、傾銷式的劣質黑心商品為伍,讓「Made in Taiwan」的印象漸漸淡出。答案,就在執政者的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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