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麻疹疫苗
◎孕前施打的必要性:
德國麻疹疫苗屬於「活性減毒疫苗」,98~99%的人接種疫苗後能產生抗體,理論上是終生免疫。但少部分的人錯過接種,或是因時間太久遠,造成體內抗體數降低。所以希望孕齡婦女可於婚孕前健檢時,追蹤是否自己具有抗體,若為陰性則建議先接種疫苗後,再預作懷孕準備。
◎德國麻疹對胎兒的危險性:
德國麻疹好發於春季或冬季,對胎兒有嚴重影響。若孕婦在懷孕時感染德國麻疹,可能造成死胎、早產,或生出具有「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的缺陷兒,常見的缺陷包括:耳聾、視網膜病變、中樞神經系統缺陷、智能障礙、隱睪症等問題。
如果在懷孕前三個月感染,新生兒會將會有高達80%的機會得到「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其危險性隨著懷孕週數增加而降低,懷孕13~14週後有約54%的機會,在懷孕6~7個月時,機會降至25%。
◎施打後多久可以懷孕?
以目前衛生署與疾病管制局發布的資料,仍建議婦女施打疫苗的3個月內不要懷孕。不過新的證據顯示,接種疫苗後,只要超過1個月後懷孕,危險性即降至最低。美國婦產科醫學會(ACOG)以及美國的疾病管制局發布的資料,已將危險期由3個月改成1個月。
◎不適合接種的對象:
如果先前打過這種疫苗有發生過敏、對藥物neomycin過敏、免疫不全症候群患者、患有急性傳染病、不確定是否有懷孕的婦女,則不適合施打德國麻疹疫苗。
◎萬一接種疫苗後才發現懷孕怎麼辦?
應洽婦產科醫師追蹤,醫師會告知孕婦有關胎兒可能併發症的危險性。至於是不是要中止懷孕?仍由孕婦和家人決定。為了避免陷入兩難的困境,接種疫苗後,至少在1個月內先避孕、切勿懷孕。
水痘疫苗
◎孕前施打的必要性:
國人15歲以前,即有90%以上曾經打過疫苗或受過感染;而再次感染的機率很低,即使二次感染,症狀一般也都較輕微。
因為水痘具有高度傳染性,如果孕婦為初次感染,症狀會比一般人來的嚴重,較易引起肺炎,所以仍建議沒有水痘抗體的婦女,考慮在懷孕前就提前接種。
◎水痘對胎兒的危險性:
水痘病毒的導致畸胎率以懷孕13~20週最危險,胎兒約有2%的機率會得到「先天性水痘症候群」(正常懷孕存有2~3%胎兒異常的機會);如果懷孕20週以後感染到水痘病毒,致畸胎率就非常低。水痘病毒所造成的胎兒畸形,包括生長遲滯、手腳發育不全、先天性白內障、小眼症等。
◎施打後多久可以懷孕?
水痘疫苗是「活性減毒疫苗」,接種後1個月內勿懷孕。
◎不適合接種的對象:
大致與德國麻疹疫苗者相同,要特別注意避免接種21天內,接觸到患有水痘或有帶狀?疹的患者。
◎與其他疫苗需相隔1個月以上:
如果1個月內曾接受其他活性減毒疫苗者,不宜於這段期間接受水痘疫苗接種。例如當德國麻疹與水痘抗體皆缺乏時,接種兩種疫苗時記得間隔1個月以上,並於完成第二種疫苗接種1個月後再懷孕。
◎萬一接種疫苗後才發現懷孕怎麼辦?
如果不慎在接種後懷孕,因為是在懷孕初期受感染,所以胎兒受影響的機率應該很低。
◎接近預產期時感染水痘,最好5天後再生:
當孕婦受到水痘感染後,本身需要約5天才會產生抗體,這些抗體會經由胎盤傳輸給胎兒。如果胎兒在母親染水痘後,4天內出生,因新生兒體內無抗體,但又接觸具有感染性的母親,感染水痘的機率很高,且症狀可能很嚴重;雖可給予免疫球蛋白及藥物治療,但一般希望能控制胎兒在母親染水痘5天後再出生比較理想。
◎懷孕期間不可接種!
孕婦如果沒有德國麻疹或水痘抗體,不要在懷孕期間接種這兩項疫苗,並避免接觸到感染者,少出入公共場所,如果家中有人感染德國麻疹或水痘,要與其隔離。產後應趕快去接種疫苗,如有哺餵母乳亦可接種疫苗。
流行性感冒(流感)疫苗
◎建議施打對象:
一般建議施打對象侷限於抵抗力較弱的孕婦,以及嚴重的心臟病、慢性腎臟病、糖尿病、肝炎患者,或是高危險群的醫護人員。
◎保護效果只有1年:
流感疫苗是針對當年最有可能之流感病毒所製造,無法提供終生免疫,其保護效果大約僅維持1年。
◎不適合接種的對象:
對正在發燒,或雞蛋類過敏、有過流感疫苗過敏,則避免施打。
◎第二孕期、第三孕期可接種:
目前我國使用的疫苗為肌肉注射之「非活性疫苗」,安全性高。美國婦產科醫學會ACOG建議,如果第二孕期或第三孕期遇流感盛行期,可考慮施打流感疫苗,如此亦可增加新生兒對流感的免疫力。
台灣較少見到的鼻噴型流感疫苗(為「活性減毒疫苗」),懷孕中不宜使用。兩者對哺乳都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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