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每年有三、四百位孩子被國外家庭收養。出養是永久的,生、養之情亦然。這些孩子,從原生家庭離開,經過寄養家庭的短期照顧,最終在異鄉的收養家庭成長,情感冷暖,如人飲水!一起聽聽他們的故事。
離台前一天,就讀小學五年級的香香,依偎在美國養父母身旁。 (攝影/林格立)
家的方向
因為父親吸毒入監、生母離家出走、阿嬤年事已高,阿傑出生剛滿10個月,就在嘉義家扶中心的安排下,被送到寄養家庭照顧。
寄養媽媽吳美華說,阿傑眼睛斜視,安排他做完眼科手術之後,又被診斷出語言發展遲緩,因此經常得到醫院復健。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法院最後開傳票找到生母,同意出養;然而,三歲多的阿傑,已經盼不到願意收養的國人,只好另尋國外出養的機會。
最早,一對瑞士夫婦同意收養阿傑,中途卻傳來婦人生重病,決定終止收養申請。
幾個月後,收出養機構捎來德國家庭希望收養的消息,這對夫婦生有一子,等了4年才等到機會,渴望儘快來台與阿傑見面。
2010年5月,德國父母等不及收養流程還未完成,當下帶著阿傑未來的哥哥來台相見歡。8天相處期間,台、德兩家一起帶著阿傑上醫院、逛夜市、參觀廟宇。離台前,德國媽媽祈求神明,保佑能順利收養阿傑。
或許是心誠則靈,10個月後,收養家庭再度來台,這次,是為了接阿傑「回家」。
同時,趁著這趟行程,阿傑的「新爸爸」希望當面感謝阿傑的親生父親,於是在社工的安排下,離台前,兩人有了單獨會面的機會。
隔著監獄探視窗,透過專人翻譯,德國養父祈禱阿傑的生父早日出獄;生父則請託養父,務必叮嚀阿傑帶著全家的戶籍謄本去德國,上面有家人的名字、地址、電話,長大後回來台灣,才找得到家……。
已在荷蘭收養家庭生活十多年的念念,先天肢體障礙,現已是小大人樣,2001年獲選為荷蘭克魯伊夫基金會游泳大使,並將於2012年倫敦殘障奧運出賽。(翻攝自基金會海報,後方為念念的教練)
別讓我走
阿傑是嘉義家扶中心第二位出養到國外的寄養童,第一位則是早年被荷蘭夫婦收養的寶弟。
寶弟的寄養爸爸洪光璞清楚記得,2004年聖誕節當天,他與家人及縣府社工帶著1歲4個月大的寶弟北上辦理「交接」,出發前,先讓生母在嘉義火車站與孩子告別。當生母最後一次把寶弟抱進懷裡,想到自己生下卻不能親手養大,當場自責地大哭,最後也只能站在剪票柵門外,無力地看著寶弟被帶上火車。
到了台北,向收出養機構簡報寶弟的日常生活注意事項之後,寶弟被工作人員帶開,洪爸爸一干人等被擋在門外,只能隔一段距離觀察寶弟的狀況。縱使洪爸爸自認已有說再見的準備,但看到寶弟因找不到熟人而哭鬧,整顆心頓時揪了起來,洪媽媽則躲到角落偷偷拭淚,不忍再看分離的場景。
讓洪爸爸感到遺憾的是,他連荷蘭養父母都沒見到,無法當面請託他們好好照顧孩子。
類似洪爸爸的遺憾,隨著兒童人權逐漸受到重視,以及機構提供的服務趨於完善,近年已大有改善。嘉義家扶社工徐惠蘋表示,早年較少針對出養童與收養家庭之間安排「漸進式接觸」,比較像是古時候的相親,初次見面,就要約定終身。
相較之下,目前各收出養機構的作法是,一旦媒合完成、確定收養,即藉助Skype做網路視訊,協助出養兒與收養家庭預先培養親子之間的親密感。
紀錄片《嗨!寶貝》裡,從台灣出養瑞典的丞丞與凱凱兄弟檔,在家裡附近的公園玩耍。圖/兒盟提供
說好的幸福呢?
對收出養雙方而言,跨國收養最大的風險是:沒有試養階段。收養家長擔心的是,孩子會有我不知道的疾病或壞習慣嗎?會不會像驚悚電影《孤兒怨》一樣,收養到一個惡魔般的小孩?
收養家庭的疑慮越多,孩子被接納的機會就更加渺茫!
屏東家扶中心安排寄養的男孩任任,2011年滿5歲之後出養到美國,其間,他一度被其他收養家庭拒絕過。
屏東家扶社工黃春女表示,任任3歲半的時候,一對膝下無子的美國夫婦答應收養,眼看一切就要水到渠成,任任卻被診斷有輕度智能障礙。就在雙方首次視訊會面前幾天,準備收養的美國夫婦收到評估報告,當下決定放棄收養。
天無絕人之路,半年後,國內媒合任任出養的機構傳來另有一對美國家庭願意收養,而且毫不不在意任任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國內提供媒合服務的機構,普遍不能認同收養家庭「挑選完美孩子」的態度。基督徒救世會社工督導解慧珍認為,一旦決定收養,孩子的問題,養父母都應「概括承受」。
相較之下,收養之後再被轉收養的孩子,處境更可憐。
患有過動症的盧盧,2010年5月被移民美國的大陸夫妻收養,新家庭成員還包括親生兒子、比盧盧大1歲的哥哥。
遺憾的是,收養父母與盧盧的互動不良,半年後放棄了盧盧。
天主教福利會社工王伊君表示,養父沒有家暴,但教養方式講究權威,不能忍受盧盧說謊並測試父母的容忍極限,雖然美國社工介入協助,養父仍堅持終止收養,經美國收出養機構評估之後,轉由另一個當地家庭收養。
國際間關於收養的共識是國內優先,就是擔心跨國、跨種族、跨文化的收養,將會切斷孩子與原生家庭及「母」國文化的連結,成為無根的浮萍,產生身分認同的危機。
德國收養家庭來台與阿傑(前排左二)相見歡,家人同遊劍湖山樂園。圖/嘉義家扶中心提供
我,是誰?
與美籍丈夫收養了4個國內孩子的作家許惠珺,在2011年出版的《像我們這樣一個家:收養,可以很幸福》裡強調:「不願坦白告知孩子身世的人,不該貿然收養孩子。」
近年來,國內的收出養機構大力呼籲收養家庭對孩子「身世告知」的重要性,就是要告訴大家「收養不是見不得人的事」,「尋根」是孩子的基本人權。
國內收養,大家都是黑眼睛、黑頭髮,外表不易看出親生與領養的差異,但也不應隱瞞孩子身世。國外收養,血緣的差異無所遁形、無法逃避,因此,孩子從小就被逐步告知身世,從何而來、甚至從誰而出,長大之後,養父母也會尊重他們尋親的決定。
天主教福利會6年前開始主動邀請出養國外、已經長大的孩子回台尋根,他們血緣離散又重聚的故事,感動人心。
福利會家扶組組長秦羽儀記得,5年前,小baby時期出養美國的Peter,16歲回台尋找生母,礙於已經改嫁的母親對夫家隱瞞未婚生子的事實,不方便到台北與Peter相會,遂約好Peter南下見面。
Peter已知母親改嫁後,獨自扛起家計,生活極為困苦。在社工的帶路下,他在台南偏遠山區裡的工廠見到了媽媽,單獨會面時,十幾年來的複雜情緒湧上心頭,「媽,我一直把妳放在心裡!」語畢,母子抱頭痛哭,久久無法言語。
「媽媽對不起你!」十多年後,親耳從母親口中聽到這句話,Peter心上再怎麼深重的怨恨與不滿,都已輕輕放下。
《像我們這樣一個家》裡有句情深意切的描述:「收養雖是從悲劇開始,卻可以讓結局成為大大的祝福。」換句話說,沒有任何家庭是完美的,但如果原生家庭起跑出了閃失,接棒的寄養家庭能夠適時補位,再由收養家庭衝刺至終點,每一個環節都付出愛與努力,不論過程再怎麼辛苦,結局都是最甜、最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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