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七月八日發布新聞稿,對當年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所涉及的「紅火案」二審判決,決定不提出上訴。這對辜仲諒並不是好消息,反而是坐牢風險大增的訊號。
辜仲諒因「紅火案」一審被判刑九年,二審更重,被判刑九年八個月併科罰金一.五億元,因此辜仲諒勢必要上訴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新審理,萬一辜仲諒上訴最高法院失敗,「紅火案」三審定讞,辜仲諒就必須入獄服刑。
辜仲諒希望「紅火案」發回更審,除了靠律師團上訴最高法院外,最好的方法就是台灣高檢署也對二審判決有意見,上訴最高法院。
當被告辜仲諒與公訴檢察官對二審判決都認為違背法令而提出上訴時,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機率才會提高,辜仲諒才有機會拖時間換取更審無罪的機會。
「紅火案」原本是由台北地檢署起訴,並不隸屬於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但是辜仲諒和他的親信智囊卻在二審猛打特偵組,指控原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為了要辜仲諒回台指控前總統陳水扁夫婦,涉嫌教唆辜仲諒做偽證,指「紅火案」內有三億元是要給扁嫂吳淑珍。特偵組為此曾發新聞稿否認,二審法官也認為這和辜仲諒在「紅火案」的行為有無犯罪無關。
「紅火案」二審宣判後,有關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和當時主任檢察官陳玉珍(因涉貪瀆案收押中),以赴日旅遊為掩護,一起在日本和辜仲諒、前中信金總經理陳俊哲見面的情節也被媒體披露,再次讓特偵組臉面無光。
辜仲諒一次又一次觸動特偵組的逆鱗,於是特偵組罕見把「紅火案」該不該上訴最高法院的事也攬到自己身上,而且還發布新聞稿,不上訴並支持二審的判決與法律見解。現在辜仲諒只剩下自己孤軍奮戰最高法院,再有個意外,辜大少可就要住進監獄蹲苦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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