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常見的托嬰方式有以下幾種,您會選擇哪一種呢?
1.將孩子托給親友,但是擔心和長輩的育兒觀念不合。
2.選擇家庭保母,但卻擔心品質良莠不齊。
3.選擇托嬰中心,但是寶寶得和一大群的孩子共處一室。
4.自己的孩子自己帶,但必須放棄原有的工作或是請領育嬰假。
托育現況
從民國101年1月1日起,幼托整合政策正式上路,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將過去的「托兒所」與「幼稚園」整合,改制為「幼兒園」,只限招收2至6歲的孩童,統一由教育部(教育局處)管理。
過去幼稚園、托兒所兼辦托嬰中心的模式,在民國102年全面分開實施為「幼兒園」與「托嬰中心」。針對家中有未滿2歲嬰幼兒的家庭,如果非由父母或單親一方照顧者,通常會將寶寶送托親友、保母、或是托嬰中心照顧。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表示,根據成功請領托育費用補助的比例來看,請領親屬托育津貼補助者29,930名、一般執業保母托育人員22,578名、托嬰中心補助者11,832名,合計64,640名。從此數據來看,約有35萬多名嬰幼兒由家長自己托育、親友、或是沒有相關資格的保母代為照顧,也是占最多比例的托嬰方式。
友善托育環境哪裡找?
簡慧娟署長提到,政府為推動與提升托育環境的管理,讓孩子都能受到良好品質的托育照顧,預計在今年12月1日透過法令的規定與管理,讓所有符合居家托育資格的合格保母必須向各地縣市政府辦理登記,提供在職訓練、健檢、保險費等誘因吸引合格保母加入,希望透過政策的管理提升托育品質。
除了立案的托嬰機構,家長在選擇保母時,可優先參考合格保母的相關登記,藉以提升嬰幼兒的托育品質與安全。
但是,無論是托嬰機構還是保母選擇,簡慧娟署長認為,除了政府透過法令加強托育環境的管理和提升品質之外,家長的監督力量才是第一線的守門員,相信每個家長都希望孩子受到最好的照顧,因此家長在選擇托育機構或是保母時,除了托育環境、空間設施的評估,也必須瞭解托育人員是否符合資格、專業知能、人格特質等,經實地參觀托育環境與托育人員親自晤談後再行決定,日後也必須持續了解及監督保母的托育狀況。
快速瞭解!托嬰中心托育概況
現階段合法立案的托嬰中心,以照顧未滿2歲幼兒為主。經營的方式分成私人經營管理,以及政府交由民間非營利組織經營管理 (公私協力),主管機構為各地方政府。家長究竟該如何選擇托嬰中心,首要條件便是選擇合法立案的托嬰中心。
而由政府提供經費,委託民間非營利組織管理營運的公私協力的托嬰中心,主要目的是提供民眾平價優質的托育服務。但因為收托配額少,許多家長認為公私協力托嬰中心不見得有機會申請得到。
對此,簡慧娟署長指出,公私協力托嬰中心肩負行政部門的任務,有優先照顧經濟弱勢的義務、減輕父母育兒的經濟負擔,公私協力托嬰中心增設,涉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及經費而定。此外,托嬰中心費用不一,這是因為收費標準會隨著各地生活水平不同而調整,像是都會地區的托嬰中心或是保母費用普遍高於郊區,新北市各地的保母收費因區域而有不同。
不過,雖然托嬰中心的收費價格大多比居家保母便宜,但托嬰中心的額外收費及托育時間也常成為許多父母的考量,最好事先了解所有的收費細項,還有托育時間能不能和父母的工作時間配合,都需要好好地評估。
托嬰中心較令家長擔憂的問題是,孩子必須和多數的寶寶共處一室,增加疾病傳染的機會。民眾該如何選擇合格的托嬰中心?除了可從政府網站上查詢機構立案名單外,各地方轄區內的托嬰中心必須定期接受各地方政府的聯合稽查、訪視輔導、專業人員職前及在職訓練,和其他相關法令規定的事項,並且定期公告訪視結果提供民眾查詢。
人員資格、托育比例
受僱托嬰中心之護理人員、教保人員、助理教保人員或托育人員,應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環境資源、機構設置
托收對象、人數、設施設備、場地面積、專業人員資格條件等事項,應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私立兒童及少年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托嬰中心托育管理實施原則」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收費標準
依各地區不同。
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1.一般家庭: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補助每位幼兒每月2,000~3,000元(有3位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滿2歲幼兒需送請保母托育者,補助對象不受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及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限制)
2.低收入戶補助每位幼兒每月3,000~4,000元。
3.收入戶、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高風險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4,000~5,000元。
(整理:吳慧敏/參考資料:托嬰中心托育管理實施原則、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家庭保母
保母人員通常有兩種形式,一是受僱到家中照顧孩子的生活起居;另一種則是在保母的家中提供未滿12歲的兒童給予照顧。簡慧娟署長指出,無論是托嬰中心、社區保母系統的保母,都需領取相關證照或是受訓結業;每年需參加地方政府或社區保母系統辦理18小時的在職研習訓練;並接受社區保母系統、各地方政府的訪視輔導員進行居家環境檢查及托育行為輔導等。
目前保母可以透過社區保母系統媒合,保母有其經驗與特質,除了注意保母人員的專業技能之外,執業保母沒有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父母雙方均就業的家庭將無法申請托育費用補助。
人力證照
年滿20歲,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年滿20歲,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年滿20歲,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且領有結業證書者,並加入社區保母系統。
環境資源
居家
照顧人數
托育人員同一時段每人至多照顧兒童(含保母本人的幼兒)4人,其中未滿2歲者最多2人。每一個保母照顧全日或夜間托育兒童至多2人。保母聯合收托者,每名托育人員各可照顧未滿2歲幼兒2人,唯同一場所收托達5人應立即申請托嬰中心設立許可。
收費標準(以月計)
日托(約7~12小時):15,000~20,000元不等、半日托(約3~6小時):7,000~15,000元不等
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1.一般家庭: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補助每位幼兒每月2,000~3,000元(有3位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滿2歲幼兒需送請保母托育者,補助對象不受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及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限制)
2.中低收入戶補助每位幼兒每月3,000~4,000元。
3.低收入戶、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高風險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4,000~5,000元。
(整理:吳慧敏/參考資料:居家托育管理實施原則、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親友型保母可領取育嬰津貼
100年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時,鑑於有照保母多數未實際執業,而無照保母卻有收托照顧幼兒之事實,加以嬰幼兒交由非專業人員照顧導致意外事件頻傳,為使其得以受到安全無虞之照顧,爰於該法第26條第2項修正放寬保母資格。
自民國101年7月起,政府配合該法將托育補助的資格與對象放寬,只要20歲以上(沒有年齡上限,因此家中的祖父母都可參加),經126小時保母專業訓練課程結業取得結業證書或幼保、家政、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也能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每個月另補助送托家長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費用。
最後,簡慧娟署長表示,站在政府的立場,將盡全力協助提升托育品質、建構友善的托育環境,並加強托育人員的職前和在職的托育訓練、充實專業知能,相對家長的督促會是最直接也是最大的力量!
簡慧娟
學歷: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組長、內政部兒童局局長、內政部參事兼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執行秘書、內政部社會司司長
現任: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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