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歷史」是一個穿越時空的魔術師,這位魔術師開了台灣棒球迷們一個大玩笑。
民國100年6月30日,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宣布,核發遠雄集團在松山菸廠蓋大巨蛋的建造執照,回應民國80年職棒二年總冠軍賽,上萬球迷在雨中「我們要巨蛋」的呼喊。
20年過去了,遲來的大巨蛋,還算不算是台灣體壇、台北市民的禮物,如今要打上一個問號。
姍姍來遲的大巨蛋就連擔綱20年前那場被大雨中斷的龍獅大戰,味全龍隊主投「金臂人」黃平洋,也投下在松菸綠海蓋大巨蛋的反對票。
職棒球員出身的黃平洋,是去年底新選出的台北市議員,今年六月他參與連署,支持林奕華等跨黨派市議員「保留松山菸廠做為台北市第二座森林公園」提案。他認為,蓋大巨蛋增設一流體育場館有其必要,但應該擺在北市近郊,不該孵在對市區交通造成嚴重負荷,且最缺乏大面積綠地的東區忠孝東路四段。
儘管位於周邊已有市府轉運站的東區交通樞紐,但散場後的龐大人流,仍恐將嚴重衝擊交通,是反巨蛋興建的市民團體,最感憂心的問題。
除政見兌現時間太遲,大巨蛋規畫案落入的另一個迷思,是政府零出資的BOT(民間興建、營運,移轉政府)模式,放行開發商必須設置大量商業面積,包括圍繞大巨蛋主體周邊,樓高近二十層樓的旅館,以及影城、辦公樓、商場等,總計四棟建築體的商業設施,背離了松山菸廠原先劃定為體育文化園區的美意。
不止是保留綠地和BOT開發的路線之爭,更嚴重的矛盾是,大型公共空間優先考量營運效率,下場是,體育場館未必做為體育競賽用途,甚至,原本最需要場館空間的體育團體,被拒於體育館外。
殷鑒不遠的,就是民國94年底啟用的小巨蛋。
回顧民國99年,小巨蛋全年總計54檔期,卻只有四檔是溜冰、舞蹈、網球賽事,其他則多為演唱會、宗教團體集會,甚至還有企業包場尾牙宴。近年來,在市府捷運局接手經營下,替連鎖餐飲業者大開方便之門,讓可容納百桌的豪華婚宴廣場入駐小巨蛋東側;反倒是超級籃球聯賽SBL,因無力負擔過高昂的場地費用,過去三年來,只能眼睜睜看著娛樂圈巨星和白紗新人進場狂歡,無緣登小巨蛋飆球技饗球迷。
遠雄巨蛋代表曾在大巨蛋審議委員會上發言,大巨蛋坐滿四萬人的機會,一年只有六場,不致對周邊交通天天造成衝擊。這卻讓人想起票房破億元的國片《雞排英雄》,劇中由豬哥亮飾演的議員角色,一段對於夜市該不該都更改建為大樓的對白:「有人出入這塊土地,這塊土地才是活的,失去了這個夜市,沒人出入,沒人走踏,蓋再美的大樓,也是死的。」
閉起眼睛想像一下,若干年後,穿過SOGO、統領、明曜成排百貨賣店,沿忠孝東路四段一路走下去,抬頭遠望一○一大樓前一秒鐘,你想看到的,是什麼樣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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