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歷史學者帕金森(C. Northcote Parkinson)在1950年代出版的《帕金森定律》(Parkinson's Law)書中,最常被引述的一句話是:「Work expands to fillthe time available for its completion.」中文意思為,「你可以用來完成工作的時間有多少,你的工作就會拖延、膨脹、複雜到讓你足以填滿那段時間為止。」
帕森金舉例,一位清閒的老太太可以花上一整天,寫一張明信片寄給她的侄子,但一個很忙碌的人,可能只要3分鐘就完成了。把場景轉換到日常工作現場,如果有一件工作你可以在3天內完成,但如果相同的工作,給你20天的時間,有趣且弔詭的是,你會在20天後交差。
同樣是一天8小時的工時,指派給你一項任務,你會在下班前完成一項任務;派給你兩件任務,你就會做完兩件事;派給你20項任務,你或許沒辦法全數完成,但你應該會開始做計畫、排時間,挑些緊急或重要的事來做,最後可能可以完成12件。一樣的時間、一樣的你,為什麼會這樣?
職場上,人除了要跟時間賽跑、跟工作量打架,更常要跟自己的惰性奮戰。你重視「私人生活」,就會趕在下班前一刻收工;你不太在意下班時間,就會利用「加班時間」做正事。你尊重「死線」(deadline),那麼死到臨頭的前一刻,你會開始動作;你連死線、承諾也不太在意,那你就會在越過死線的那一刻,才驚覺事態嚴重。
如果你是「只要還有時間」就會拖延、就會把事情變得很複雜、想做得很完美的人,那你可能還要正視另一件事:實際完成工作的時間,經常比你「估算」的完成時間還要長……很多。
所以,工作要規畫,而且規畫了以後,你還要尊重自己設下的期限、許下的承諾。別讓充裕的時間變得來不及,別讓可預見的風險釀成災難,別讓原本可以做好的工作草草收尾,「不要把『動作』(motion)誤當成『行動』(action),」文豪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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