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台北市動物之家。窄門一推,狗吠聲狂撲而來。近一百坪的空間裡,八十個籠子呈「川」字形排列,兩百多隻狗兒關在這裡等待命運判決。中間正對空地的籠子裡,一隻有著驚人美麗毛色與高貴身形的哈士奇,正靜靜看著來客;在滿屋或黑或黃、毛色斑駁的「米克斯」(混種狗)中,牠的存在顯得很不真實。
「還是認養這隻『皮蛋』吧,牠這禮拜就要被『安』了!」踩著膠鞋、天天來看顧狗的志工媽媽殷切推薦著。
「皮蛋」友善,黏人,愛撒嬌,缺了一角的耳朵是牠打鬥掛彩的後果,更嚴重的後果則是被冠上「會爭食」的罪名,將優先「人道處理」。
收容所大暴滿,拚命騰空間……
近五年,每年逾八萬貓狗被安樂死
不管如何,《動物保護法》明文規定,進了收容所,12天內無人認養,收容單位就有權進行安樂死。在全台收容所暴滿下,近五年來,平均每年有將近8萬6000隻流浪貓狗(其中狗占九成以上)被處死!
收容所空間有限,需要安樂死處置流浪貓狗,不算錯;民眾要求環境品質也沒有錯。然而,無辜的貓狗被大量安樂死,錯就錯在許多飼養者視貓狗為流行商品,不合用即棄。
黃慶榮清楚記得,民國70年台灣掀起第一波炒狗熱,「養一隻北京狗(繁殖販售),可以送一個孩子上大學。」狗狗熱門時,還沒出生就被預訂一空,繁殖業者獲利百萬元不是夢,但炒狗熱退燒也快,往往生到第三胎,「買一送二」也沒人要,不出五年,某種「退流行」的流浪狗就滿街亂竄了。
炒家利欲薰心、飼主不負責任,是流浪狗至今沉痾難解的主因,背後則是台灣生命教育的失敗。
黃慶榮以日片《再見了,可魯》造成的「拉不拉多犬」棄養潮為例,拉不拉多是大型犬,因為台灣劣質繁殖場習慣近親交配,很多狗狗天生就有臗關節發育不全的毛病,小時候毛茸茸活潑可愛,長大才發現不能跑也不能跳,主人看了礙眼,只好一丟了事。都會公寓養貓狗,則是許多上班族一時興起後的難以承受之重。近幾年,給貓咪「去爪」,給狗狗「去聲帶」成了獸醫院的常見手術,這種養法,其實已幾近虐待。
為了挽救這些無辜生命,也為了避免沒完沒了的替無良飼主收拾爛攤子,這幾年動保團體和政府聯手,從「源頭管制」到「終端解決」,歸結出「四不方案」大力呼籲:
一、不要養!若要養,用領養代替購買。
二、不要生!一旦收養,盡早帶牠絕育。
三、不要丟!一旦放生,就等於送死。
四、不要殺!以TNR代替撲殺。
近幾年台灣動保團體力推的TNR,是「捕捉(Trap)、絕育(Neuter)、放養(Release)」的縮寫。「今天把校園裡的狗抓光了,明天立刻跑進來更多狗,永遠解決不了問題,」台大獸醫學院院長劉振軒解釋,不如把已絕育的狗放回去,因為流浪貓狗是有領域行為的動物,會阻擋外來者,這個領域就不再有新生貓狗,數量緩慢而自然的減少。
聖雄甘地曾說,「一個民族是否偉大,其道德是否進步,可以從它如何對待動物來判斷。」依這個檢驗標準,我們給自己的定位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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