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十多年的高屏大湖開發案,一月九日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審查,在主席及環保署切割議題並主導下,以「兩案併陳」初審通過,只要再送環評大會確認就可望過關,當場引爆抗議。
從美濃水庫到高屏大湖,牽動台灣20多年來,水資源辯論的神經。
台灣地狹人稠,導致開發與環境的競合衝突更加緊密。而另一方面,台灣是一個水資源缺乏又不知珍惜使用的國家,不斷升高的水源需求壓力,讓經濟部水利署對於任何水源開發案絕不輕言放棄,於是十多年來雙方且戰且走,且都誓不妥協。
高屏大湖在2002年通過環評,因超過開發年限,依規定須送環境差異分析審查通過後才能興建。
從去年二月十三日到今年一月九日,已經過三次審查,其間主要衝突在於,水利署強調如不增建高屏大湖,每天十萬噸水無法維持高屏區穩定供水。
環保團體則主張,已經有太多替代方案可補足這十萬噸水的缺口,為何在財政困難時還要花大錢興建人工湖,而且還犧牲一百多公頃良田,導致上千農民失業。
高屏大湖預定地也是台灣毛豆的重要生產區,上百位農民北上行政院抗議,人工湖開挖後一定要裁員,換一個地方生產會有困難,毛豆產業將全數崩盤。
一月九日環評審查當天,各方雞同鴨講爭議難解,多位委員也認為應再補充說明,但環評會卻演出主席與環保署聯手切割議題的戲碼。水利署提出的方案包括五個湖區、分三期完工,環評會主席、成大地球科學系教授林慶偉,卻主動建議切割議題,只審查第一期工程的E湖區,隨後環保署綜合計畫處科長俞振海也接話贊成,先通過E湖區,未來其他區應重做環評。
隨後林慶偉問委員意見,多位委員持保留態度,他則強調,人工湖要不要做是經濟部決定,環評只審查對環境的影響就好,接著又突兀提議:「大家同不同意兩案併陳?」俞振海再接口贊成兩案併陳,卻自始至終未說明基於什麼原因做出這兩案。
最後做成「兩案併陳」決議,第一案:切割處理只通過E湖區。第二案:退回。所謂「兩案併陳」等於議而不決,但程序上卻已完成專案小組的第一階段審查。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擔心,一旦送環評大會,環評委員二十一席其中有七席官派委員,只要再爭取四席民間委員支持就通過。
李根政認為,林慶偉跟環保署主導會議應受到社會公評,既然環評會無法解決爭議,行政院應出來表態,終結這十多年來的社會虛耗。
但行政院只把爭議丟到環評會去處理,經濟部也未派較高層代表到場協調,讓第一線事務官跟人民對立,把環評制度搞爛,還賠上人民的信任。
此外,這次高屏大湖環評會的衝突場景,也出現在過去二十年的許多開發案上,環評會不但未產生解決方案,還成了激化社會衝突的戰場,行政院若不認真檢討環評制度,其價值還存在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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