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幾年經濟景氣普通,大學畢業生又面臨22K魔咒,許多不甘於把人生主動權交給未知環境的年輕人,包含職場新鮮人和工作幾年的稍有經驗者,乾脆投入創業,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或市場有興趣的事,而不是現在老闆有興趣的事。
台灣的創業熱情一直都有。1999年《數字時代》創刊時,曾做一項調查,其中問了一個問題:「如果有機會,你想自己創業當老闆嗎?」結果有80%的人回答「是」。經過交叉分析,發現沒有年齡、性別、學歷、所得和居住地差異。也就是說,走在路上的台灣人,10個有8個想自己當老闆,另外兩個可能是還沒開始想。隔年,重做一次調查,結果仍然不變。
台灣人不缺創業精神,缺的是把創業過程專業化。幾年前,我在矽谷遇到一位台灣創業家,或者稱為「連環創業家」更適合。他已開辦過幾家公司,有的已成功上市,有的在上市前就賣給別家公司。他有一段話相當經典:「老美是把公司當豬養,養肥了價格好就趕緊脫手;老中是把公司當兒子養,不管好壞都要掌握在自己手上。」
這兩種價值觀沒有高下之分,但更重要的,美式的創業思維會把「出路」和「退出機制」,在創業初始就想清楚。公司本身也是一種商品,價格合適當然也能出售,這對創業者和投資人也是一種回報。 也因為公司本身是一種商品,所以創業和集資的目的,就是讓這項商品本身的價值不斷提高。為此可能需要帶進更多人才,以補原始團隊的不足,而原始團隊也需釋出權力或股份,吸引能為公司增值的人進來。在「養豬」哲學下,這樣的事順理成章;甚至在市場還不成熟之下,透過購併或被購併,整合資源,把養分集中養大一隻豬,而不是讓一群瘦豬分著吃。
但是,在「養兒子」哲學下,一切正好相反。創業家必然得是經營者,任何想來分享權力或股份的,都可能被戴上「奪權」和「陰謀」的帽子。合併或購併更是困難,在合併過程中,究竟誰占大股?在購併過程中,沒有一方要作為消滅方,都想留下自己的公司名字和主導權。
創業如果不是為了千秋萬世,或傳子傳孫,回歸在商言商,許多事就會清楚。養豬和養兒子不是一刀切的非黑即白邏輯。事實上,老美也並非最會養豬,這方面冠軍是以色列人,他們創業的目的就是把公司賣掉,然後接著創業。但是以色列也感嘆老是為人作嫁,未能發展出全球500強企業。
「資源有限,欲望無窮,所以我們需要做選擇」,這是經濟學教會我們的第一條。而創業就是重組資源的一個過程,目的是創造更大價值,並藉由過程達成自我實現,兼具經濟和非經濟目的。
王志仁
《數位時代》總主筆。1994年進新聞業,從事財經、科技領域報導,曾與微軟董事長比爾‧蓋茲、英特爾創辦人安迪‧葛洛夫等多位具全球影響力人物對話;多次受邀擔任思科、惠普和interbrand等外商企業論壇及年會主持人。
(本文摘自2013年8月號《經理人月刊》「日本經營之聖─稻盛和夫の成功方程式」,更多內容請參閱本期《經理人月刊》。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經理人月刊》第105期 www.managertoda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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