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和周遭人事物不停「對話」
所謂的「生活」,是和周遭的人事物對話,聽聽他們的聲音。不只和身邊的人,和物品也可以擁有這樣的關係,對它們有所想像、聽見它的聲音,然後回應它們,和它產生連結。
我的辦公室有座復古歐洲風綠色檯燈,造型像坦克車。它就像位軍人,每天立正站好、靜靜的給我光亮,後來我動手把原本的麻布線換成綠色的線,讓它穿上整齊的綠色制服,再換個手拉式開關。
我還有一輛白色捷安特腳踏車,我叫它「白巨人」;一輛銀色休旅車叫「大銀家」;一輛向朋友買來、1988年出生的老車,稱為「藍戰士」。我會跟它們說「加油」、「照顧自己」,也會買生日蛋糕、點蠟燭,幫它們過生日。
你如何看待身邊事物、怎麼對待它們,就是你的生活方式。
02運用減法,專注自己喜歡的事物
現代人的生活有太多刺激或有趣的東西了,光是打開Facebook,就有太多不知從何看起的資訊,反而很容易迷失方向,不知道做什麼好,或是只看到事物的表象,忘了“Less is more”(少即是多)。
反過來說,生活應該找到幾件自己喜歡的事物、適合自己的步調。例如我知道自己喜歡木頭、手作的東西,喜歡彈吉他、慢跑,就專注做這幾件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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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生活像呼吸,想「吐氣」要先「吸氣」
剛進入廣告圈時,我曾經三天三夜待在公司裡瘋狂工作,假日也常在工作。然而這樣不停消耗的結果,讓自己被掏空,只有「產出」沒有「吸收」,反而降低創作品質。當我每天留點時間給自己,感受、吸收生活中的事物,反而能在有限時間內,達成一定創作水準。
「創意」從來不是特別去找來的,而是平時東看西看、到處晃晃,累積太多感動、想做的事情,它們會在創作時自己跑出來,自然而然的相互連結,成為點子。否則真正需要靈感的時候,是怎麼找也找不到的。
04美感不在他方,在街頭巷弄裡
現在我會逼自己適時離開「工作」的狀態,不一定要到美術館,到處散步、走不一樣的路,都是從生活裡找美感的方式。我不常待在辦公室或家裡,走路、騎腳踏車或開車等「移動中」時,反而最放鬆。
我常去台北的懷舊尋寶屋、Brunswick Antiques或台中忠信市場,看看復古的老舊家具,或繞去很久沒去的街道,看看新開了哪些店?誰家門口的雞蛋花是怎麼生長的?用心感受風吹動樹葉的觸 動、陽光灑在身上的溫度、快炒店的老闆很熱卻很認真炒菜的樣子,到處都是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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