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應該被烙上「混蛋」的罵名?我們許多人隨隨便便使用這個詞彙,不分青紅皂白的套用在任何一個討厭、礙事,或者當下恰好比我們成功的人身上。不過,如果想要實施拒絕混蛋守則,有必要給「混蛋」下個精確定義。
常見混蛋十二大奧步
混蛋有許多可以用來貶低或打擊受害者的不同招數——社會學家稱之為「交互動作」(interaction moves)或簡稱「動作」。我列出十二種常見動作——十二大奧步,來說明混蛋所使用的種種狡猾和不怎麼狡猾的招數。我猜你一定可以增列你曾經見識過、嘗過,或對別人施加過的其他招數;我幾乎每天都會聽到和讀到新的惡毒行徑。不論是人身攻擊、折辱地位(作賤別人身分地位與自尊的小動作)、羞辱或「身分貶低」(status degradation)儀式、用來侮辱人的「玩笑話」,或者視人如無物,凡此千百種動作,本質上大同小異,都會讓目標對象深覺受到攻擊和貶低,即便只是一時之痛;這些都是混蛋用來傷人的骯髒行徑。
一、人身攻擊
二、侵犯他人「私人領域」
三、不舒服的肢體接觸
四、言辭和非言辭上的威脅恫嚇
五、「尖酸的玩笑話」和「挖苦揶揄」,用意在於侮辱人
六、猛烈的e-mail炮火
七、折辱別人的地位,用意在於作賤被害者
八、公開羞辱或「身分貶低」儀式
九、粗魯的插嘴
十、暗箭傷人
十一、擺臭臉
十二、視人如無物
一名《哈佛商業評論》讀者寄給我一封有趣的短箋,建議計算企業的「總混蛋成本」(Total Cost of Assholes,TCA),如此將能說服更多企業實施拒絕混蛋守則。他說,「組織在人才挽留與招募、顧客流失,以及平白消耗在錯誤事項上的組織熱量等各方面受到的衝擊,應能提供發人深省的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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