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BBDO(全名為Batten,Barton,Durstine & Osborn,全球第四大廣告公司)共同創辦人亞歷山大.奧斯本(Alexander Osborn)有鑑於當時製作廣告,多由業務人員接下廣告主委託,將案子交給文案人員編寫,再由設計人員完成。於是奧斯本絞盡腦汁,思考如何將不同角色的工作人員,以團隊合作的方式進行「創造性解決問題」的方法,因此開發「腦力激盪法」。奧斯本認為,腦力激盪法有4項基本原則:
原則1:嚴禁批判。不批判他人發言,才能讓所有成員自由發想。
原則2:自由發想。使成員無拘束地暢所欲言,在輕鬆的氣氛下,愉悅流暢地思考。
原則3:量重於質。用撒網捕魚的方式,先進行圍繞主題的發想,以徵求大量點子。
原則4:結合改善。以彼此的發想為基礎,不斷激盪出更好的新點子,甚至允許團隊中出現與他人相似的發想。
在召開腦力激盪會議時,有7個步驟可以讓討論更聚焦:
步驟1:訂立具體的主題。例如,某工廠的腦力激盪主題為「減少現場事故發生」,但卻想不出有效的方案,如果將主題改為「讓大家戴上安全帽」,就會產生許多好點子,因此主題應盡量具體化。
步驟2:成員圍坐成ㄇ字狀,備妥白報紙或A3紙張。為了確保每位成員能夠彼此眼神交會、看著彼此發表意見,最好將桌子排成四角形,讓成員圍坐成ㄇ字狀。接著在白板上貼好白報紙,或在桌上放置A3尺寸的紙張,並於紙張最上方寫上主題及想到的點子,再加以編號。具有列印功能的電子白板,最適合進行腦力激盪,因為只要將點子寫在白板上,最後即可直接列印出來。
步驟3:熟於帶動討論的主席。在腦力激盪會議之前,主席最好先仔細思考主題可能發想的領域,以在會議現場協助成員從不同角度思考。為了掌握整體氣氛、鼓勵成員踴躍發言,如果成員人數不多,主席也可協助記錄會議內容。
步驟4:匯聚各領域人才。腦力激盪的理想人數約為5~8人,如果成員中有與主題有關的專家,比例為半數以下較為恰當,因為集合各領域人才,對於擴大發想內容更有幫助。
步驟5:自由發言,並仔細記錄所有發言內容。如果主題是「早上在通勤電車中,思考一天工作行程」,記錄時不能精簡成「工作的事前準備」,應該「逐字」寫下,因為仔細記錄才能在日後找到解決問題的蛛絲馬跡。
步驟6:稍事休息。進行到一段落後,可讓成員稍事休息,再繼續進行。理想的休息時間為60分鐘,讓所有人可以從客觀的角度,沉澱並思考大家提出的點子。
步驟7:進行評估。以「獨立性」與「實現性」為主,評估所有點子的可行性,也可結合不同想法,提升點子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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