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議定書,即將決定二千三百萬台灣人的命運?
今年十月二十二日,美國華盛頓,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袁健生,與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施藍旗(Ms. Barbara J. Schrage),簽訂了這紙「台灣美國牛肉議定書」。
這紙契約,二十項條文,全用英文撰寫,根據此約,最快,十一月中旬,美國帶骨牛肉、牛絞肉與牛內臟即將登台!這代表,狂牛病的致病因子──異常普利昂蛋白(PrPsc),可能進入台灣!
國內狂牛病權威、高雄長庚榮譽副院長陳順勝指出,一不小心,這種「潛伏期長達七年、在土壤中三年還有活性,要用攝氏一千度高溫,連續燒三十分鐘才能殺死」的異常普利昂蛋白,可能入侵人體、土壤、家畜等,造成不可逆的生態惡果。
既然後果「不可逆」,我們要如何面對這紙合約?首先要認清,這是一紙不平等條約。
最大的不平等在於:日本只允許「二十個月齡以下」的牛隻進口,台灣卻是「三十個月齡以下」。差別何在?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規定,三十個月齡以下牛隻可出口,「但實務上,三十個月齡以下牛隻,仍有檢測出感染含普利昂蛋白的例子。目前只有二十個月齡以下的牛還未被檢測出來。」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指出。
不僅如此,日本以其全球研究狂牛病最先進的技術為後盾,與美國談到的條件是,每一頭進口到日本的美國牛都要接受檢測,而台灣的條件卻是,每兩千頭,才檢查一頭,可檢查比率僅○‧○五%。
尤有甚者,為了避免牛肉進口至海關時受感染,日本的檢疫方式為,派員赴美國檢查每一頭牛的狀況,而且由美國付費。
陳順勝說,這就是「決戰境外」。「引發狂牛病的異常普利昂蛋白,就算你不吃,只要含有這個致命因子的牛肉進到台灣,就可能進入台灣的食物鏈裡。」而且,一旦美國牛肉在台灣海關被檢測出異常普利昂蛋白,台灣馬上就變成疫區,而台灣衛生署提出所謂的「三管五卡」的措施,根本無法防堵這種可能性。而日本的「決戰境外」方式,則可以阻絕狂牛病因子進入境內。
此外,日本從牛肉屠宰的方式、溫度、器具都規定得一清二楚,但這些在台灣文件上卻付之闕如,日本更規定腦、脊柱……,等危險物質得一一去除,但這些危險牛隻部位,卻列在進入台灣的牛肉名單上。
與日本比,台灣像是次等人;比歐盟,其也僅進口二十四個月以下的美國牛隻。再與韓國比,韓國開放美牛同時,至少還明確換得了美國同意停止減駐韓美軍的數量、韓國人到美國逗留三個月以下可免簽證等優惠。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認為,在「台美議定書」的二十項條文中,第三項條文等於放棄在第一時間保護國人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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