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最近一次與伴侶吵架,或是責罵小孩,甚至與父母一言不合的原因?其中至少有一次是為了「錢」。美國《華爾街日報》(TheWall Street Journal)調查顯示,75%的美國人曾因為金錢或是家計,與親密的人發生爭執。而在台灣,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事件之一,是歌手張韶涵與母親決裂的新聞,背後很大的原因也同樣來自於「金錢」。
「關係」與「金錢」一直是難解的習題,在新的一年,《Cheers》雜誌針對5千名上班族調查理財與關係的態度,希望提供讀者在愛情、親情或是自我投資上的提醒與激盪。
1.自己的荷包自己看管
Money vs. Love
剛吃完尾牙、領到年終,每個人的荷包正處於滿水位。根據《Cheers》「2010上班族理財關係大調查」顯示,7成以上受訪者會老實告訴父母或另一半,自己領了多少年終獎金,但也有2成3的人選擇少報數字;至於年終獎金怎麼使用?4成6受訪者希望自己處理,不要另一半插手。
以勞力換取的獎金要自己打理,若是獲得意外之財呢?這次調查發現,如果中了樂透頭獎,只能分給別人一份獎金時,有超過2成的人選擇把獎金捐出去給陌生人。
即使已成為共枕眠的夫妻,大部份的人還是認為兩人在財務上應各自獨立,各自負責。因此,當被問到「影響自己投資方式最重要的角色」時,有 45.11%的人都是自己做決定。即便要與另一半分享,也是報喜不報憂,只選在投資績效好的時候(47.22%);值得注意的是,有26.52%的人從來不過問另一半的投資情況,甚至有超過1成的人表示,除非投資績效差到影響兩人的生活,他才會與另一半討論投資狀況,因為「自己的錢自己負責」。
有趣的是,高達66.27%的人,會柔性勸阻另一半照著股市名嘴建議投資,看來名嘴的實際影響力並不如想像中高。
其實,即使不主動開口,只要夫妻採所得合併報稅,一樣能掌握彼此的所得資料。萬一哪天不幸離婚,也還是得把當初不願意公開的樂透獎金「吐出來」。因為根據《民法》1005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令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
國巨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朱瑞陽表示,在法定財產制之下,離婚時兩人有權提出「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要求把兩人的財產平分。《民法》 1030之1條便提到:「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除非在中樂透之前,雙方就已經以契約訂定「分別財產制」,否則在法律上仍然「你的錢就是我的錢」!
【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Cheers雜誌》1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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