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5年,我以「不斷換工作」「從事所有我有興趣的工作」當成人生目標,決定趁著還年輕、還可以不安定的年紀,一切衝著「好玩」兩個字,就去做吧!所以,在18∼23歲那段時間裡,我做過安親班家教、服飾銷售員、麥當勞阿姨、 櫥窗設計、咖啡店服務生、電子廠女工、花店店員⋯⋯。只要工作有點意思,薪水高低、工作甘苦,都不在意,因為我相信,唯有看遍不同事物,對自己的期望與目標才會清楚出現。
經歷一段時間的工作與學習後,23歲那年,我在(台北市)仁愛路上開了一家小花店。我一個人打理店內所有事務,每天凌晨4點從新店家中出門,去濱江花市批貨,再趕到東區開店;遇上逢年過節,更是忙到不可開交。
我還記得,就在那年的情人節當天,小小的店鋪門口,排了許多準備買花和女友一起去約會的男生,我一面哀嘆自己忙到沒時間交男朋友,一面手忙腳亂地拚命包花,整個人累到翻。沒想到,就在那個時候,我以前的老闆卻提早下班,悄悄躲在對街觀察我如何度過這個重量級節日。等工作告一段落,他走來找我閒聊:「妳很適合做服務業。」因為他發現,就算我幾乎就要累到癱倒,臉上卻始終帶著微笑與顧客交談。
「哦!原來我是這樣的人!」他的發現嚇了我一大跳,也幫我找到了一生工作的本心:原來我做服務業時,最快樂。這引領我在接下來的一個個5年,始終充滿活力地去嘗試零售事業的各個領域,從花草茶、生活家居到服飾鞋子。創業12年,我從沒有懷疑過自己的選擇,因為我做的每一項工作,我都樂在其中。
當然這之間也曾聽過許多不看好的聲音,但只要全力以赴、心無旁騖,我不相信我會做不好。就算比較不幸沒能成功,從失敗中,也一定會學到東西,讓我在下次不會重蹈覆轍,這就是我贏的地方啦!人生重要的真的是過程,是不是過得很快樂?有沒有學得到什麼?如果我活到80歲,回想一生,想做的事我都開心地去做了,(拍手)那就對了!
【完整內容請見《經理人月刊》九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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